上课玩手机检讨书 字多一点啊 4000字左右 不管啦 越多字越好 那些网上有的就别发了 拜托了啊

如题所述

师没有权利停你的课,也没有权利没收你的手机。
1.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宪法》第四十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除自行放弃外,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予以剥夺。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而且第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让学生停课是一项比较严重的处分,一般来说,只有当学生的行为已严重扰乱教学秩序,影响其他学生上课的时候,才能给学生以停学处分,而且必须经过规定的程序,不能由一个老师说停学就停学。
2.从严格的法律意义来说,在没有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老师是没有权利没收学生物品。 没收,是对个人所有权的剥夺,只有有权机关在法律的明文规定下,才能够针对相对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作出此项处罚。除此之外,任何人都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所有权是绝大多数权利的基础,几乎可算是权利之王,确立所有权神圣不可侵犯的意识在一个权利社会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你可以积极向老师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怀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学校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通常会采取一些管理手段。他们这样是为了学生能更好的学习,和提供一个适合于学习的环境。在一些教师看来,这是很正常的管理手段,事实上这种行为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 一、学校无权没收或暂扣学生的物品 没收和暂扣财物属于行政处罚范畴,而作为教育机构的学校显然没有这样的权利。实施行政处罚措施必须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根据我国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有以下三类主体: 1.依法律规定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3.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该法第十九条规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毫无疑问,学生对自己的手机等个人物品享有法定财产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随意剥夺。对于学校没收或者暂扣、毁坏学生财物、罚款等行为,学生可以依据我国《教育法》寻求法律救济。该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 学生对于学校或教师侵犯其财产权的行为,可以向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即教育局提出。
3.如果你要诉讼的话,你可以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学校归还财物,如果由于没收或者扣押使学生的财物发生丢失、毁损等情形,可要求学校给予赔偿。 三、如何解决学校管理权与学生财产权之间的矛盾 一方面,校方没收或者暂扣学生财物的行为初衷是由于管理的需要,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的确会对教学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正如一些教师所说:“上课时一个电话打过来,整堂课都会受影响;老师在讲台上上课,发现学生在下面发短信,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讲课的情绪也会被破坏掉。”而另一方面,手机作为学生的个人财产,当然也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并且手机作为现代普及的通讯工具,也正逐渐成为家长和孩子之间保持联络的重要工具。因此,学校在教学管理中应尽量避免采用粗暴的管理方式,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解决学校管理权与学生财产权之间的矛盾。比如在禁止学生使用手机这件事情上,校方完全可以采取将手机送还家长等方式,而不是简单地没收或者暂扣。
4.我认为你应该好好和老师沟通一下,不要脾气很冲,因为你马上就要高三了,和老师搞好关系是很重要的。如果你的这些老师品格都不好的话,他们会对你施加很多压力,不违法的情况下,你会学习的很痛苦。这样对你上学会很不利,所以我觉得你最好和老师好好说说。说白了,老师上课也不想让自己的学生玩手机,想让他们认真听课,你说对么?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4-08
这是一次十分深刻的检查,我对于我这次犯的错误感到很惭愧,我真的不应该不重视老师说的话,我不应该违背老师的话,我们作为学生就应该完全的听从老师的话,而我这次没有很好的重视到老师讲的话。我感到很抱歉,我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这次的悔过真的很深刻。

不过,人总是会犯错误的,当然我知道也不能以此作为借口,我们还是要尽量的避免这样的错误发生,希望老师可以相信我的悔过之心。“人有失手,马有失蹄”。我的不良行为不是向老师的纪律进行挑战。绝对是失误,老师说的话很正确,就是想要犯错误也不应该再您的面前犯错误,我感到真的是很惭愧,怎么可以这么的......

相信老师看到我的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的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我这样如此的重视这次的事件,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可以向老师保证今后一定不会再您的视线范围内出现我手机的身影,也绝对不会在上课的时间内再玩手机,也不会让手机在上学的时间内开机。

这几天我真的是很深刻的认识到了我的错误,知道了老师说的话不能够装做没有听见,老师说的话就要听从,老师说的话也绝对会实现她的诺言,老师所要管的一定是为了我们学生好,所以我们不用挑战老师的纪律,我们还是学生,没有能力对老师说出来的话产生不听从的想法,我们学生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好好的听从老师的话,好好的学习好,让老师可以放心,让老师可以信任。

犯了这样的错误,对于家长对我的期望也是一种很大的打击,家长辛苦的赚钱,让我们孩子可以生活的好一点,让我们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当中,可是,我却违背了家长的心意,我犯了这样的错误,简直是对于家长心血的否定,我对此也感到很惭愧,家长的劳累是我们所不知道的,每天为了生存而忙碌,为了家庭而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们所不能够了解的,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做他们的乖孩子,听从家长的话,家长是我们最亲的人,也是我们在现在这个社会上最可以信任的人,所以我们就要尽量的避免家长生气,不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烦恼。而我们作为他们最亲的人也不能够惹他们生气,这个都是相互的,当我们伤害到他们的心时,也是对于自己心的伤害,因为我们是最亲的人。没有任何人可以取代。

这次的事件我真的感到抱歉,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可以认可我认错的态度,我真的已经深刻的反省到我的错误了,希望老师再给我知错就改的机会。也希望同学也要引以为戒,不要犯和我一样愚蠢的错误了,这次的教训真的很大很大。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14
应该不会有人帮你写那么多字的文章的,也许他们可能在网上找材料,然后复制给你。所以你别想了,还是自己写吧!给你个方向,1上课不注意听讲的原因,2,对自己,对老师,对父母的影响,例如耽误了自己的前程,破坏了纪律,不尊重老师,辜负了父母的希望3,诠释对教育的看法,顺便提到十七届六中全会4,最后做好保证之类的
大体的思路就这样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2-30
我错了写4000字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