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的人在一定程度上丧失意识能力和控制能力,因此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

为什么是错误的?

你好,首先醉酒是一种状态,而每一个具有正常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人在饮酒时,都有预知可能醉酒的判断。通俗的说,每个正常人喝酒时都会知道自己能喝多少也许会醉。因此,醉酒是可以避免的,而醉酒的人带有侥幸心理,醉酒者在醉酒状态的形成之前无疑有一定过于自信或者疏忽大意的过失。当然,不排除有的人明知自己喝了会醉酒而失去辩控能力,故意达到醉酒状态而犯罪的。总上所述,醉酒状态的产生是醉酒者自己不去积极避免,而消极应对的结果,主观上是过失甚至故意的。如果说醉酒后的犯罪是因为醉酒失去了正常的意识,那醉酒是因为醉酒者的过失甚至故意,归根到底还是醉酒者自身的原因。所以,醉酒不能一概而论的作为减轻处罚的情节,有时候甚至会加重处罚,这些都要视醉酒后具体的行为来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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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2
  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就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醉酒犯罪应负完全刑事责任。
  现代医学和司法精神病理学认为,一般生理性醉酒不是精神病。刑法理论认为,一般生理性醉酒的情况下,还有责任能力应承担责任。即使责任有所减弱,但由于醉酒是行为人自己造成的,也不得从轻减轻处罚(病理性醉酒首次除外)。
  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病理性醉酒,预见到自己饮酒会有攻击行为,故意饮酒而导致犯罪结果发生,或者过失饮酒而导致犯罪结果发生,则应负刑事责任。是属于原因自由行为的一种情形。
第2个回答  2011-12-06
很简单,如果醉酒后犯罪能从轻,那么以后的人都回喝醉酒后在去犯罪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12-13
这样分两种情况说吧.
1, 明知自己喝酒会发酒疯还喝那么多, 这个本来是可以预知的, 那么肯定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2, 如果真的因为是醉了可以从轻, 那么那些喝酒多了还是有意识的人, 就可以抓住这个法律漏洞假装发酒疯随意犯事.
第4个回答  2011-12-07
一个清醒的人和人发生争吵,说得清楚。一个喝酒的人,和人争吵,说不清楚。甚至有些喝多酒的,无故惹人家,损坏人家东西,还牵涉到寻衅滋事这方面。怎么看都是喝酒更严重,怎么可能从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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