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2
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就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醉酒犯罪应负完全刑事责任。
现代医学和司法精神病理学认为,一般生理性醉酒不是精神病。刑法理论认为,一般生理性醉酒的情况下,还有责任能力应承担责任。即使责任有所减弱,但由于醉酒是行为人自己造成的,也不得从轻减轻处罚(病理性醉酒首次除外)。
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病理性醉酒,预见到自己饮酒会有攻击行为,故意饮酒而导致犯罪结果发生,或者过失饮酒而导致犯罪结果发生,则应负刑事责任。是属于原因自由行为的一种情形。
第2个回答 2011-12-06
很简单,如果醉酒后犯罪能从轻,那么以后的人都回喝醉酒后在去犯罪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12-13
这样分两种情况说吧.
1, 明知自己喝酒会发酒疯还喝那么多, 这个本来是可以预知的, 那么肯定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2, 如果真的因为是醉了可以从轻, 那么那些喝酒多了还是有意识的人, 就可以抓住这个法律漏洞假装发酒疯随意犯事.
第4个回答 2011-12-07
一个清醒的人和人发生争吵,说得清楚。一个喝酒的人,和人争吵,说不清楚。甚至有些喝多酒的,无故惹人家,损坏人家东西,还牵涉到寻衅滋事这方面。怎么看都是喝酒更严重,怎么可能从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