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停发工资问题

我们单位给买了生育保险,并且一直按时交纳,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了,并且申领了生育结贴,职工产假期间的五险都由单位垫付,待其修完产假上班时再扣回个人部分,但是停发工资会不会违法?有没有具体的法规政策可以参考?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 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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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27
产假期间享有生育津贴的即不再发放工资。
纵横法律网 丁胜律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2-27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照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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