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出工伤,伤残鉴定结果出来了,可赔偿款却迟迟没到,请问,赔偿款多久能到,是打在工资卡里么?

我在单位出工伤,伤残鉴定结果出来了,可赔偿款却迟迟没到,请问,赔偿款多久能到,是打在工资卡里么?需要去申请么,我的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都是单位人事部办理的。

协商不成 您到公司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一下
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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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28
社保的工伤赔偿金是要本人亲自办理的:带备本人身份证、《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个人银行存折(卡)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单位所在地社保办事处办理,一般情况2个工作日可到账。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2-27
判决生效就可以拿到执行款。
第3个回答  2011-12-27
国家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你可以查阅一下用人单位所在省的《某省工伤保险条例》看有没有该方面的规定。
第4个回答  2011-12-27
你的伤残鉴定结果大概什么时候得到的?
一般国家的赔偿款会慢一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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