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多层建筑的楼顶逃生门与高层建筑的楼顶逃生门的区别!

为什么多层建筑的楼顶逃生门是可以上锁而高层建筑的楼顶逃生门却不能上锁呀!(投诉过给消防,他们的回复是这样!)很困惑啊!哪位朋友可以告知,最好能提供法律依据!例如建筑防火规范中第几条有规定或是其他的哪部法律法规有规定!谢谢!

逃生门指:用于应急逃生和消防救助的快速通道的门。
1、普通住宅,多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3.11条下面说“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顶”,注意是“宜”,而不是“应”。所以是可通可不通的概念,也就是你说的,多层屋顶楼梯间门可锁可不锁;
2、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住宅的疏散见6.1.1.2“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的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但这就要求屋顶必须连通,所以就像你那样,高层别锁,是“应”的概念。
4、通常大家认为,多层楼高度低、人数少,疏散时间短,安全系数就高,没必要通过屋顶疏散;但高层楼,高度高、人员多,疏散慢,比如10层着火了,我在30层,就别往下跑了,直接跑屋顶去另一个楼进行疏散是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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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拿住宅来说吧。多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3.11条下面说“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顶”,注意是“宜”,而不是“应”。所以是可通可不通的概念,也就是你说的,多层屋顶楼梯间门可锁可不锁,锁了也没错。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住宅的疏散见6.1.1.2“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的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高层住宅应设两部楼梯,但为了减小公摊面积,加大实用率,便于后期销售,通常做一部楼梯,然后屋顶连通,是可以的,但这就要求屋顶必须连通,所以就像你那样,高层别锁,是“应”的概念。以上是针对规范的解释,我加一点个人的理解:通常我们这么认为,多层楼高度低、人数少,疏散时间短,安全系数就高,没必要通过屋顶疏散;但高层楼,高度高、人员多,疏散慢,比如10层着火了,我在30层,就别往下跑了,直接跑屋顶去另一个楼进行疏散是最合理。不知道说明白了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2-27
高层建筑的公共疏散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不应采用侧拉门、吊门和转门。人员密集场所防止外部人员随意进入的疏散用门,应设置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器具即能迅速开启的装置,并应在明显位置设置使用提示。
你可以查阅一下: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多层的逃生方式是往楼下跑,且天台高度不足保证安全暨可以上锁。
第3个回答  2011-12-27
多层一般低于24米,没有电梯,公摊少;结构上砖混较多,少量有框架;虽不受电梯影响,但采光和视线容易被遮挡。相对安全疏散好。
高层24米以上,主要靠电梯通行,公摊多;结构上多为框架,框剪,剪力墙,质量要好;采光好,视野好,但停电就惨了。安全疏散不好,住在较高的层只能疏散到楼顶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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