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云:“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话的原意,不是说古代官员如何贪婪,而是讲古代官员捞钱的办法太多,即使是“清廉”的知府,三年下来也会有十万两银子的灰色收入。
清:做官廉洁。讽刺标榜廉洁的官员,实际上也在大肆榨取民脂民膏。
出处:《儒林外史》八:“王太守笑道:‘可见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话,而今也不甚确了。”’
知府,也称太守,是中国古代的地方职官名,州府最高行政长官。知府地位相当于现今一个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兼任市长,同知则为唯一的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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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官吏俸禄以岁俸为名,发给银两,自一品到九品至未入流,共分10个等级。一品最高180两,二品155两,三品130两,四品105两,五品80两,六品60两,七品45两,八品40两,正九品33两,从九品及未入流只有31两。
知府一般为四品官,一年也就105两,三年也就315两,十万两雪花银,自然来源于灰色收入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是对古代贪官的一种讥讽。
意思是:初做官的人一开始是想做清官的,但清了三年之后由于受了官场腐败的同化,实在熬不住了,便开始大捞起来。“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里头毕竟有个“清”字。仅仅“清”了三年,也终归“清”过。只要有“清”,世界就有希望。若是贪风不止,愈演愈烈,到头来肯定会出现这样的事:一批衙门里十万雪花银的法定工资,能养出三万个赃知府!
以前的清知府相当于现在一个独立市的市长(不包括县级市),相当于市局一级的行政单位。
十万雪花银是比喻很多银子,十万两雪花花的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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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出现在宋朝,在明朝的话本中也有出现。句中的“清”,是“清廉”的“清”,不能理解为“清朝”的“清”。
此谚又作“一任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原特指知府的陋规收入甚多,后来泛指地方官或一般官员敛财贪赃。“清知府”即清廉的知府。此谚的原意是:即使是不贪赃枉法的清廉知府,一任三年下来,仅例所应有的各项陋规收入也有十万两银子的进项。如果是黑心贪黩的知府,那就不知要捞多少了。
但人们认识最早是在《儒林外史》中,《儒林外史》八:“王太守笑道:‘可见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话,而今也不甚确了。’”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具体意思是,即使是不贪赃枉法的清廉知府,一任三年下来,仅例所应有的各项陋规收入也有十万两银子的进项.如果是黑心贪黩的知府,那就不知要捞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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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雅观楼》----尤说:“要得二万金,可以到任。只要官运好,到任后遇 几件事就可将本寻起,久坐寻得多,又可以加捐知府。俗说,三年穷知府,十万雪花银。这是稳准得很的。”
清《绘芳录红闺春梦》----“这两纸文书行到扬州,把个扬州府吓坏了。原来那扬州府知府,仍是毛公。他因前次是署理扬州府事,后来在部里用去若干,谋了实授,又加了按察使衔。他为一任扬州府十万雪花银,因此上舍不得调升别处,丢下这个美缺。”
清《儒林外史》:王太守笑道:可见‘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话,而今也不甚准了,并且清朝其他文学作品中多次出现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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