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注明为单价合同,合同签订为总价合同行么

如题所述

招标文件注明为单价合同,合同签订为总价合同不行。因为单价合同中,综合单价一般是给定的,没有特殊条件不能够调整单价,但是由于单价合同中以单价优先,当实际工程量与计划工程量出现矛盾的时候,一般是以实际工程量为准。总价合同相当于给定了一个固定的工程量和综合单价,如果没有变更的情况出现的话,就不能够进行调整。
合同的特征如下:
1、合同目的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合同目的不同于合同标的。合同标的是具体的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合同目的是合同双方通过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
2、合同目的具有确定性,一般情况下,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的合同目的应该是确定的。从严格意义而言,任何人的行为都是有目的的。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也属于人的行为,而且是比较正式的行为,所以更应该具有一定的具体目的。因此,对于特定的合同当事人,其合同目的是确定的;
3、合同目的具有多样性,同一合同标的,可能对于不同的合同当事人,其目的也不尽相同。每一种合同标的的用途是多方面的,某些合同当事人可能用到其中的某些方面,其他人可能用到另一些方面,因此,即使合同标的相同,其目的也可能大相径庭;
4、合同目的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有些合同对合同目的进行明确,其合同目的是明示的。有些不明确,但当事人根据交易的习惯和商业惯例可以推定,其合同目的是默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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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合同是可行的。因为固定总价系在固定单价的基础上根据工程量计算得出,并未改变合同实质内容。
法律分析
总价合同,是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明确的总价。总价合同也称作总价包干合同,即根据施工招标时的要求和条件,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总价合同的主要特征:一是价格根据确定的由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二是持实施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在事先明确商定。单价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按招投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这类合同的适用范围比较宽、其风险可以得到合理地分摊,并且能鼓励承包商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节约成本,提高利润。这类合同能够成立的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技术方法的确认。在合同履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则是双方对实际工程量计量的确认。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在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其实质性条款内容一般包括:(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招标文件中约定合同采用固定单价计费的,但投标函和中标合同均采用固定总价。如果该固定总价系在固定单价的基础上根据工程量计算得出,虽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但也不认为是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第2个回答  2011-12-09
您问招标文件注明为单价合同,合同签订为总价合同行么?
答:招标文件注明为单价合同,意思就是完工后工程量的增加、减少的变化都依照投标的单价计算,而得出的总价;
合同签订为总价,这样写法与投标的说法矛盾,如果按照总价合同,那么投标的单价合同由怎么理解?
我认为:投标是一项法律行为,而签订合同仅是甲乙双行为,任何人,干任何事都不能违背法律,劝两位老总合同还是修改一下为好,今天是当官的,明天可能是百姓,今天您是众星捧月,明天可能是 ? ? ?按照招标文件注明为单价合同,少麻烦。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2-09
行,不影响,单价之合与总价一样的就行了。
第4个回答  2011-12-09
合同经过招标办备案了吗?当然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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