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法么?

公司自己打印的一份劳动合同~~~
期限是一年~~
里面很多内容限制我们,而且提到竟业避止
但是说工资里包括竟业避止赔偿金
但是总共不到1000块的工资
感觉很赔
而且合同里一点保险的内容都没有谈到???

大家帮忙分析下,这份合同能合法么????
首先感谢大家回答我的问题,
现在不是工资里含有补偿金,原来就没有没有这种说法
是因为我们出现了竞争对手,老总有点做不住了
才向导签合同,我到公司都快1年了才有合同签
而且工资没变,就是多了个说明里面含有竟业避止赔偿金,是不是不合法的合同???

1、从法律上来说,签订多长时间都是合法的,都是可行的。从长远利益上来说,越对员工越认可,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应该越长,留住人才,安心工作。一年一签,容易出现违法情况,比如签订两次后,第三次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容易出现对方借口不给买保险的情况。

2、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生效,2008年1月1日之后如果用人单位两次跟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只要劳动者本人愿意,用人单位必须跟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这一规定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用工才是唯一标准。只要有了用工的事实,劳动关系就已经建立了,这种劳动关系就是合法的,就要受到法律的保护。

3、劳动保障部这一《通知》还规定了用人单位种种事实劳动关系的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由此可见,用人单位运用事实劳动关系的形成来逃避责任的空间已经非常狭小。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如果还托延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将承担更加沉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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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4
1、劳动合同期限是任意约定条款,法律不强行干涉,而且目前流行的就是一年期合同。劳动合同法强行推广长期合同,但那也不禁止短期合同。
2、竞业限制条款目前没有全国性的法律法规,有些地方有地方法规,建议你咨询当地律师。从公平的角度考虑,企业必须为此支付补偿,但法律没有禁止企业在日常支付工资时预付补偿。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生效后,就有明确规定了,企业不能在日常工资里预付补偿。
3、社会保险是法定的,劳动合同就算不写也是要依法办事。这个就不关键了。
4、虽然劳动部和地方政府都推广标准合同,但法律不禁止企业自己设计劳动合同文本,只要内容不违法,用什么格式都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0-30

劳动合同期限是任意约定条款,法律不强行干涉。劳动合同法鼓励推广长期合同,但也不禁止短期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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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3-30
劳动期限约定合法,其他违法约定自动不具有法律效力。社保条款不需要约定,属于单位强制义务。
第4个回答  2019-03-30
可以的,保险不管合同写没写都是需要缴的,但是要有其它附加内容的话,就要加进去,但要注意用工性质不要写成临时工或者小时工这样的,这样的是不需要交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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