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建立专制主义政治体系的需要。一些儒生和游士引用儒家经典,借用古代圣贤的言论批评时政。
焚书: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有敢谈论其他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
坑儒:在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方士卢生、侯生等替秦始皇求仙失败后,私下谈论秦始皇的为人、执政以及求仙等各个方面,之后携带求仙用的巨资出逃。秦始皇知道后大怒,故而迁怒于方士,下令在京城搜查审讯,抓获460人并全部活埋。
扩展资料
焚书坑儒的真实性
汉司马迁的《史记》记载,方士侯生、卢生等人答应为秦始皇找到长生不老药。按照秦律谎言不能兑现,或者所献之药无效验者,要处以死刑。侯生、卢生自知弄不到长生不死药,拿了秦始皇的钱,不但逃之夭夭,而且诽谤秦始皇天性刚戾自用,专任狱吏、以刑杀为威、贪于权势等等,由此引发秦始皇开展了这次专项打击诈骗、造谣诽谤的惩治行动。
司马迁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说得很明白,被坑之人乃“犯禁者”。“犯禁者”即犯罪分子。故此,对秦始皇三十五年所“坑”之事,只能解读为:秦始皇三十五年,国家坑杀了四百六十余名犯罪分子。因为罪犯、儒生、术士是不同的概念,解读为“坑儒”或“坑术”、“坑术士”属文化造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焚书坑儒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焚书坑儒新解”作者:不得不说的一场文化造假
秦朝不许学者们对朝廷的政治、经济等问题提出意见和批评,把很多书烧了,有谈论《诗》、《书》的人全都要处死,奉命求仙问药找不到还乱说话,秦始皇就将460多名方士和儒生在咸阳活埋在坑里了。
提到秦始皇,大家都不会忘记焚书坑儒这个巨大的污点。
秦始皇三十四年,秦始皇举办了一场酒宴,宴席之上,博士淳于越以古人事例反对亲皇朝的郡县制,秦始皇听后不太高兴,于是对郡县制进行廷议,这时候李斯站出来替郡县制说话了,大概意思就是说“现在有些人不学今人而只学古人,非议当世,扰乱百姓之心,因此,禁止是上策”。
秦始皇听了李斯的建议,于是,中国历史上臭名昭着的焚书令产生了,导火索是博士们关于封建制和郡县制孰优孰劣的争议,而推动者是李斯,这种简单粗暴的手段秦始皇作为统治者自然喜欢,于是就顺水推舟了。
我们再看看“坑儒”。
秦始皇非常喜好长生之术,出海寻不死药的徐福、炼丹的卢生比比皆是,但是由于徐福出海未果、卢生受资助但是老谈论秦皇残暴,深感受骗的秦始皇迁怒于卢生,下令逮捕在京城咸阳的诸生,并派人私下访查,并把卢生在内的褚生定义为妖言惑乱大秦朝,于是轰轰烈烈的大逮捕、大审讯开始了,被捕诸生又相互揭发,最终牵连了四百六十人,秦始皇将此四百六十人全部活埋,并通告天下,引以为鉴,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坑儒事件。
坑儒事件的引发者就是卢生,皇帝不满意你,你还老是在下面嚼皇帝舌根,不坑你坑谁?
其实无论是谁推动“焚书坑儒”事件的发生,秦始皇所占责任都比较高,毕竟统治者是秦始皇,这也侧面看出秦始皇“暴”的性格,大开大和不讲仁义,简单直接的解决事端,秦始皇就是一把锋利无比的剑,本想为秦朝斩出千秋万世基业,却不想早已斩断秦朝延续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