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工资合计是2313元,公司合同是1673元,岗位津贴是500元,工龄奖是140元。我想请问一下,

请假按总薪计算,加班费按合同1673元计算。这样合理吗?

  .  谁让你加班了,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如果没有协商一致,你就加班,事后又没有什么证据,只有被用人单位欺负了。想要维护权益,保护自己,就要学会与用人单位进行合法斗争的战略战术。

  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虽然在上述4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加班报酬的计算按以下规定执行:
  1、《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
  3、《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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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20
应该是合理的。毕竟一个公司有一个公司的规定的。追问

我请假按总薪2313元计算扣除,加班费按1673元计算这样也合理吗?

追答

合理啊。我们公司请假每天要一百五十呢。但是我每天又赚不了这么多。

第2个回答  2011-12-20
加班费是按平均工资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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