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缆桥架敷设在相关专业各种管线较为集中的技术层和走廊上部的吊顶内时,桥架与给水管道、风管之间的距离往往不能满足规范的要求,在需要进行维护时,不便于打开桥架的盖板。安装过程中,如不提前做好相关专业的配合及有关专业管道的技术数据,是很难进行控制的。关于此项工作,我们是否可以提前画一简图,有关综合管线的技术数据和该处桥架的位置、相互间尺寸的剖面图,合理调整各专业管线之间距离,预防通病的发生。2、桥架内电缆的填充率超过规范值。在施工图纸中,最常见的只有平面布置图,即使有剖面图也不是很完善,按照《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第3.8.1条规定:其设计内容有:1、桥架系统的平面布置图;2桥架系统的有关剖面图;3桥架系统所需托盘、梯架直线段弯通、支吊架规格和数量的名细表以及必要的说明;4有特殊要求的非标准技术说明或祥图。因设计不够完善等原因,造成局部出现放置电缆太多,甚至于有满载现象,不符合规范3.2.1条规定:电缆的填充率不应超过有关标准的规定值,动力电缆40%,控制电缆50%的要求。就此而言,监理人员应做好事前预控措施,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在未采购桥架之前,熟练掌握电气工程系统的使用功能,对每路桥架内电缆的数量及电缆截面做好准确的统计,发现问题应及时会同设计更改桥架的规格,有效控制质量问题的发生。3、敷设在电缆桥架内的电缆未做固定和电缆未做标记:根据规范12.2.2条规定:当电缆垂直敷设时每隔1—1.5m处固定,水平敷设时电缆的首尾两端、转弯及直线段每隔5—10m处固定;规范13.2.4条规定:电缆的首端、末端、转弯及分支处设标志牌(电缆的编号、型号规格)等。
1、桥架配线前应消除槽内的污物和积水;
2、缆线布放前应核对型号规格、程式、路由及位置与设计规定相符。在同一桥架内包括绝缘在内的导线截面积总和应该不超过内部截面积的40%;
3、缆线的布放应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等现象,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4、缆线在布放前两端应贴有标签,以表明起始和终端位置,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
5、电源线、信号电缆、对绞电缆、光缆及建筑物内其他弱电系统的缆线应分离布放。各缆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6、缆线布放时应有冗余。在交接间,设备间对绞电缆预留长度,一般为3至6米;工作区为0.3至0.6米;光缆在设备端预留长度一般为5至10米;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