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收入的百分之几的罚款?

如题所述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应急管理部门针对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安全责任也是事故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负责。如果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可以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追责。追责的内容大致包括对改正,处万元以上的罚款。在这个过程中,管理部门会不定期的查看是否整改,如果未改正的,还可以继续罚款,停产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事故的,可以撤职,构成犯罪的,还可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禁相关行业。应急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因未履行安全职责而发生了一般事故的,还会出一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第九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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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02
正确答案:30%

法规依据: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2011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2号)
第十八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7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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