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痛觉?

如题所述

疼痛是伤害性刺激作用于人体产生的感觉,常伴有不愉快的情绪活动和防卫反应,具有保护作用。

1. 皮肤痛

皮肤受到伤害性刺激时会产生痛觉,痛觉的感受器是游离神经末梢,引起痛觉不需要特殊的适宜刺激,任何形式的刺激只要达到一定的强度而转变为伤害性刺激时,都能引起痛觉。伤害性刺激使组织损伤而释放某些致痛物质(如K+、H+、组织胺、5- 羟色胺、缓激肽、前列腺素等),作用于痛觉感受器,产生传入冲动进入中枢神经系统而引起痛觉。

2. 内脏痛

(1)内脏痛的特征:与皮肤痛比较,内脏痛具有下列特征:①缓慢、持续、定位不精确和对刺激的分辨能力差。②能使皮肤致痛的刺激(如切割、烧灼等)作用于内脏,一般不产生疼痛;而机械牵拉、缺血、痉挛和炎症等刺激作用于内脏,则能产生疼痛。③常可出现牵涉痛。

3. 牵涉痛

当某些脏器发生病变时,在身体体表的一定部位产生疼痛或感觉过敏的现象,称为牵涉痛。例如心肌缺血时,可发生心前区、左上臂或左肩的疼痛。发生牵涉痛的机制,目前并不完全清楚,一般认为传导患病脏器疼痛冲动的内脏感觉神经和传导被牵涉区皮肤的躯体感觉神经,共同进入同一个脊髓节段。因此,从患病脏器传入的冲动,可以扩散到邻近的躯体感觉神经元,从而产生牵涉痛。临床根据牵涉痛部位,可协助诊断疾病。

常见脏器的牵涉痛部位

痛觉是一种复杂的感觉,常伴有不愉快情绪和防卫反应,具有保护意义。但剧烈的疼痛刺激,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调节功能障碍,严重者可出现“疼痛性休克”。人体对疼痛感受程度的主观体验,常因机体所处的环境、功能状态和心理状态等的不同而有差异。例如:在高度紧张时疼痛感轻,而安静时则疼痛感明显;再者在心态平静和对疼痛不畏惧时,疼痛感则轻,反之则重。所以在临床工作中,对患者出现的疼痛,一定要根据疼痛的部位、性质和伴随的症状等,进行全面分析,明确诊断;同时也要做好心理护理,尽量减轻患者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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