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是指宋神宗时期,王安石发动的旨在改变北宋建国以来积贫积弱局面的一场社会改革运动。
嘉佑三年(1058年),王安石进京述职,作《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治平四年(1067年),久慕王安石之名的宋神宗即位。
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王安石再次提出全面改革的想法。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王安石提出当务之急在于改变风俗、确立法度,提议变法,神宗赞同,开始实行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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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变法的先进之处:
一、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宋朝社会基本上还是建立在手工劳动基础上的农业社会,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根本,农业发展了,农副产品丰富起来,其他一切事业才有发展的可能性。
二、大力扶持中小工商业者。宋代城市和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水平明显超越汉唐,这是宋代社会经济最有潜力和前途的发展方向。
三、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宋初三朝的教育事业不仅远不及汉唐盛世,而且“比五代时期还要萧条”。宋仁宗时范仲淹等人“庆历兴学”,情况有所改善,但多数官办学校骤兴骤衰,王安石等人大规模兴教办学,成效显著且持续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王安石变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姜锡东:“王安石变法”的成败得失
因为辽、西夏的不断武力侵扰及国内官僚贪污、腐败,内外交困,从而使宋王朝的危机更加严重,农民的反抗也一浪高过一浪,财政的亏空相当突出,官员及军队的腐败变本加厉,政治一定要改革,这些已经成了统治者的共识,只是在怎样改革上,有着十分严重的分歧。宋神宗继位以后,最终下定决心,任用及支持王安石进行变法。这就是著名的王安石变法,历史上称熙宁变法。
王安石为了推行他的新法,他首先设立了“制置三司条例司”,并且开始陆续选拔支持新法的人,并把他们安插到条例司中,从而使之成为议订及推行新法的总枢纽。接着就颂貊新法,新法关于理财方面主要有:
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均田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市易法。
新法关于强兵的措施主要是:
新兵法。针对“更戍法”造成的“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局倚,把军队固定在某一固定区,置将统领并就地训练。全国分置92将,每将统兵3000人。
另外,也有保马法及置军器监等,旨在增加战时的马匹以及武器与衣甲,从而改善军队装备。
王安石在推行新法过程中,大力设置“经义局”,修编《(诗)、(书)、(周礼)三经新义》,并且以此作为各地学校的必读教材和科举取士的标准,这样为推行新法作理论上以及组织上的准备。
新法限制而且损害了大官僚的既得权益,在推行之初,就曾遭到以司马光为首的保守派的反对,变法派内部意见不一致,宋神宗在宫中后妃以及朝廷中保守派官僚联合攻击新法的情况下,最终动摇了。变法也失败了,王安石也于次年去世。
王安石变法是北宋社会矛盾激化的产物。变法不会解决和封建专制主义同时产生及发展的各种矛盾。因此北宋王朝日趋腐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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