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交过一段时间的社保,现在辞职到天津工作,北京这边的社保办停了,想转到天津让单位续交保险,但是单位说必须要天津户口才能转入,本人户口不是北京也不是天津的,公司说要在天津再开一个临时账户。要是我再换工作地点的话,我是不是还要在工作地开新临时账户?一个人可以有很多个临时账户吗?这些临时的社保账户算不算绪在一起的?有没有冲突的地方?等转到退休所在地的时候,这些社保里包括那些钱?养老+医保还是只有养老金?北京公司说要是临时账户有两个的话,转入退休地的时候,社保基数也是累加的,就比如北京按1000基数天津按1000基数,那我退休时的社保基数就比1000要高了,是这样累加的吗?另外,我转社保的时候,我这些临时账户里的钱会不会减少?因为原来北京公司的人事跟我说转的时候不会扣任何钱,但天津公司说转的时候还要扣钱。扣不扣钱有没有什么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