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优质结构验收依据什么规范?

如题所述

建筑工程优质结构验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

具体细则如表:

模板安装的质量要求:成型后的所有模板表面光洁平整、无毛刺、几何尺准确,成型后达到不漏浆的效果。支撑、夹具稳定牢固、不变型。

混凝土浇筑的质量要求:成型后的所有砼表面严禁出现蜂窝麻面及狗洞,局部经过砂轮打磨后达到抹灰效果。

扩展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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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03

需要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

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规范是一个技术标准体系,但该体系对工程质量的验收只规定了合格等级,对工程质量的实际水平缺少进一步的评价尺度和评价方法,无法区分“合格”工程中实际存在的质量差异。

虽然现行规范较原规范的标准有所提高,但现在的合格标准实际上仍然只是工程施工质量的最低标准。

作为施工企业,不能仅仅以国家的最低标准要求自己,而必须以企业施工质量控制标准对工程的实际施工质量水平作出评价,从而促使企业的施工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在更高标准的要求下,得到不断地提高和发展。

扩展资料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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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8
建筑工程优质结构验收是没有国家规范的。为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促进建筑工程结构质量不断提高,各行业、省、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建筑工程优质结构验收评定办法。现附湖北省的评定办法,供参考。
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促进全省建筑工程结构质量不断提高,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以下简称省结构优质工程)是我省建筑行业结构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第三条 省结构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湖北省建设厅统一规划组织。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和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与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委会和评审办合二为一,不再另设。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四条 省结构优质工程的评选范围及工程规模:
一、在全省范围内凡列入国家、省、市(州)、县及国家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建设计划,正式报建并批准开工的工程;
二、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含)的住宅单体工程,20000m2以上(含)的住宅群体工程,4000m2(县市3000m2)以上(含)的公用建筑和工业厂房;
三、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各类专业结构工程或构筑物,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五条 申报省结构优质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勘察设计符合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城市规划的相关要求;
二、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按规定实行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按规定进行设计审查;
四、有创建省结构优质工程质量目标、计划和保证措施,已列入市(州)结构优质工程评选,具有鲜明质量特色和较高质量水平;
五、在结构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第六条 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建筑企业总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工程;
二、工程主体结构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
三、在结构施工过程中发生过四级以上(含)质量安全事故;
四、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
五、除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外,一次停工三个月或累计停工半年以上的工程。
第三章 申报要求
第七条 申报省结构优质工程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结构工程完工验收后,由合同约定负责该工程施工组织管理的总承包单位或主承建单位填写《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申报表》(附表),经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工程核查、评审,择优向省优工程评审办公室推荐。推荐项目的《申报表》由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章后连同其它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评审办,省评审办接到《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后,3天内派核查组到现场核查。
第八条 已开展市(州)级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的市(州),所申报的工程必须纳入市(州)级建筑结构优质工程的评选范围,市(州)级建筑结构优质工程的评选工作必须在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审会之前完成,获得市(州)级建筑结构优质工程是参加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选的必要条件。
第九条 省结构优质工程申报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一、申报材料的内容
1、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两份;
2、工程立项批文、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章);
3、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创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质量目标和保证措施。
5、工程结构质量特色介绍材料一份;
6、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文件一份(复印件加盖监理公司章);
7、市(州)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组织市(州)结构优质工程核查记录一份;
8、反映重要部位隐蔽工程施工质量的影像资料。
二、申报材料的要求
1、表内有关单位签署意见栏内,必须签署对工程结构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
2、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单位负审核责任。涉及建筑面积、投资规模及结构类型等方面的内容必须与工程实际一致。如有差异,必须有相应的变更手续和证明文件;
3、 申报材料中的文件、印章等必须清晰,内容填写准确无误;
4、申报材料应统一用微机处理,A4号纸打印,装订整齐,封面标明XXXX年度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申报材料。
第十条 工程核查之前不得进行隐蔽或装饰,如遇特殊情况,部分结构在核查之前需进行隐蔽或装饰的,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省评审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或装饰。
第十一条 高层或建筑体量较大的建筑物,可向评审办申请分段核查,原则上不超过二次。
第四章 评审标准
第十二条 省结构优质工程与省内同类结构工程相比应在以下方面具有先进性:
l、质量管理
2、质量资料
3、实体质量
4、安装预留预埋
5、质量特色
6、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三条 评审省结构优质工程,以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分标准》(以下简称评分标准)为依据,遵循优中选优的原则,按照《评分标准》,核查得分低于85分的工程取消参评资格,核查得分85分以上(含)的工程可向评委会推荐评审。评委会可根据本省工程质量总体水平提高的情况,在认真执行国家标准的前提下,适当提高评分标准。
第五章 评选过程
第十四条 评审办负责组织核查组对申报工程实物和工程资料进行现场核查评分,主要内容包括:
一、听取申报单位对工程总体情况的介绍,主要包括:工程概况、主要施工技术、施工难点、质保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和质量特色等;
二、实地核查工程的观感质量,并对工程结构进行实测实量(包括采用回弹仪对现浇混凝土构件的强度进行抽测)。凡是核查组人员要求查看或抽测的工程部位,被查单位都必须予以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和拒绝;
三、查阅工程有关的质量资料,核实资料是否齐全、准确、真实;
四、以文字和声像形式做好核查记录,按《评分标准》现场打分,并对工程核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由核查组向省评委会报告核查情况。
第十五条 核查组对当年符合推荐评审条件的工程,提交评委会集中评审,评委会通过审查、讨论、评议,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省结构优质工程名单,公示后报省建设厅批准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第六章 奖 励
第十六条 获省结构优质工程,由省建设厅授予申报单位荣誉证书和奖牌,同时授予获奖工程的监理单位和项目经理荣誉证书,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表彰。
第十七条 获省结构优质工程与获省建筑工程“楚天杯”(省优质工程)的工程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八条 获省结构优质工程是评选省建筑工程“楚天杯”(省优质工程)的必备条件。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申报单位对申报省结构优质工程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申报和获奖资格。
第二十条 各市(州)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对创省结构优质工程,应认真审查,从严掌握,严格把关。
第二十一条 对已获省结构优质工程在交付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经核实后由省评委会讨论报省建设厅批准,予以取消省结构优质工程称号,并收回证书。
第二十二条 评审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参加核查或评委资格。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省建设厅负责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2-15
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依专业性质、建筑部位来划分的工程属于什么工程? 分部(子分部)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 1 总则 1.
第4个回答  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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