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2-14
公司法关于股东的退出机制主要有这几种,一是股权转让,二是由公司收购你的股份(主要是公司有营利不分红的情况),三是分散公司,清算后拿回出资和收益。
第2个回答 2012-02-14
1、从80万到160万是有新入股的,还是公司的盈利增资的?这很重要。短时间的增加很可能是有新入股的。
2、分红不是看帐上有没有钱分的。最好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看看公司登记时的公司章程里怎么说。
第3个回答 2012-02-21
1、首先,公司股东有权退出经营,但不是拿回对公司的出资。其对公司的出资,已经是公司财产了。公司法关于股东的退出机制主要有这几种,一是股权转让,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非股东(法律依据:合同法七十二条),二是由公司收购你的股份(主要是公司有营利不分红的情况),三是解散公司,清算后拿回出资和收益。
2、你对公司出资多少,公司现在资产多少,有无利润(这个最好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下)利润按照程序如何分配,这些决定了你能拿多少钱。
第4个回答 2015-07-04
新公司法中有关于公司股份转让的规定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要求公司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的形式退股,工商方面会要求公司先行登报载明减少注册资本的事由,然后才能进行公司档案和营业执照的变更,比较麻烦。所以一般退股都是股东之间或者股东和第三人之间转让股权,很少会要求公司收购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