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辞职规定

如题所述

1、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劳动法关于员工辞职的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2-30
劳动法规定,企业无法强行解雇员工,若员工自行辞职可提前30天向公司进行告知,实习期只需提前三天告知。离职需要填写办理离职证明,以此证明维护后续权益。
第一,企业无法强制解雇员工。
法律规定所有企业都没有强行解雇员工的权利,一旦企业不按照合约进行解雇,则需要向员工赔偿相应的损失。若被强行解雇的员工仍然有在单位继续工作的想法,企业不可拒绝。
第二,员工辞职的要求。
辞职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不受用人单位的管制。若是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只需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告知辞职意愿,30天后即可离职。若仍处于实习期内存有辞职想法,实习员工只需提前三天对用人单位进行告知。
第三,辞职需要办理离职证明。
所有离职员工都应在原单位进行离职证明的办理,其用途有:证明劳动者已与原来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正常手续进行。离职证明为后续员工进行其他工作单位的入职以及社保等个人信息的转移提供帮助。
劳动法规定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若劳动者有辞职需求,只需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进行告知即可办理离职。辞职一定要按规定进行离职证明的办理,以更好维护自身利益。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法》第31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2个回答  2020-09-26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