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诉通知短信了,求鉴定真假

法诉通知:
欠款人Xx,或其家属、朋友:因涉嫌合同贷款诈骗一案,严重触犯我国刑法一百九十三条《合同法》相关规定,本专案组将于2016年11月5日下午3点向其户籍所在公安机关申请立案,一旦罪名成立,将有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3到5倍法律罚金且面临高额律师费、诉讼费,请务必尽快处理欠款事宜,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给你打电话,发短信,只会给寄传票。但是特殊情形,比如说案件按照简易程序审理,若法官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当事人,你可以拨打通知的法院的电话或者亲自到法院询问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

PS:在案件受理立案后会向你送达书面的传票,传票上载明案由、开庭时间、地点。如果其他方式通知你开庭,你可以到通知你的法院去询问,并领取传票,是真是假必须以法院的传票为准。

法诉流程:

一、 起诉

二、 受理

三、 庭前证据交换

四、 审理前的准备

五、 开庭审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2

通过互联网途径(手机、微博、支付宝、电子邮箱等)收到诉讼活动相关信息的原因是最高院与部分试点法院正开展诉讼活动通知平台试点工作,试点期间将通过互联网途径向当事人发送相关诉讼活动通知信息。若非以下试点法院,那你收到的信息应该是假的。

请核实短信是否来自下面列举的试点法院,若来自以下法院,可通过证件号和收到的诉讼活动通知中的验证码,在“全国法院诉讼活动通知查询网”查询诉讼信息。

试点法院包括: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州铁路运输法院、浙江省玉环县人民法院、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

拓展资料:

传票是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传票的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

    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转交送达有三种情况:1.受送人是军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2.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和劳动改造单位转交;3.受送达人正在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并以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时间为送达日期。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公告送达产生的法律效力与其他送达方式送达效力是相同的。

参考资料:全国法院诉讼活动通知查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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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6

短信是假的。法院不会给你打电话,发短信,只会给寄传票。

不管你是原告还是被告,在案件受理立案后会向你送达书面的传票,传票上载明案由、开庭时间、地点。如果其他方式通知你开庭,你可以到通知你的法院去询问,并领取传票,是真是假必须以法院的传票为准。

拓展资料: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内容: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第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第四条 国家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保障其依法行使

参考资料:

起诉(法律术语)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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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7-16

电子送达是法院通知当事人的常见方式

分两个层面解答你的疑惑。

第一,法院发送短信给涉案当事人是目前很常见的送达方式,称为“电子送达”,根据2015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五条  电子送达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即时收悉的特定系统作为送达媒介。

早在那时立法就已经确认了电子送达的效力。各地法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使用传真、电子邮箱和短信方式进行电子送达,提高工作效率,也给当事人提供便利。法院发送短信通知当事人相关事项时,短信内容会有比较规范的形式,例如“电子送达”、“案号”、“XX法院”,“应诉”,“开庭”等字样,有时还会附上需要你查看的文书,或者附上链接,你可以点击链接到法院提供的平台上查看材料。

第二,从你提供的短信内容上看,短信以“本专案组”名义发送,这不符合法院电子送达的形式,不可信。短信中提到“将在XX时间在公安机关立案”,明显与法院没有关系。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你好,法院不会给你打电话,发短信,与纠纷只会给你寄传票,而且法院有管辖权限制,小心上当受骗,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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