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肾病需透析,院方把透析治疗计入门诊,药费计入住院,患者可多报;而在保险公司却把透析药费20000元剔除.

参保大病医疗保险,保险公司不给付说是按规定执行,医院说分开计费对患者报销有利,不知谁对.

1、不论保险公司是否正确,首先医院肯定不对!
2、如果是住院治疗,透析费用就不能计入门诊;如果是门诊治疗,药费就不能计入住院。不可能说一部分费用算门诊、而另一部分费用算住院的!那么这个病人究竟算门诊还是算住院病人啊???医院这样做肯定是违规的,告到卫生局也是你赢!
3、我不知道你的说大病医疗保险究竟是什么?我们经常会说的有农村的大病医疗保险,那么这就不涉及保险公司;如果是参加的保险公司的商业保险,一般是指重大疾病险,而重大疾病险是不需要发票的,是定额给付的,跟你说的也不符;另外还有保险公司的住院医疗险,这是所谓的小病医疗,是凭发票报销的,不论是不是大病,哪怕是支气管炎住院也可以理赔的,也许你说的就是这种吧。
4、假设说是你就是保的小病医疗保险吧,我不知道保险公司理赔部的人是怎么跟你说的,我个人猜想(注:是猜)有可能是保险公司对你是不是真得在住院期间做的透析产生合理怀疑,可能是认为你在住院期间开了很多的药,出院后再在门诊上透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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