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归女方,想把户口迁出,男方故意刁难,不给出生证明和户口簿怎么办?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想把户口迁出,男方故意刁难,不给出生证明和户口簿怎么办?在网上看的法院一般不受理这种案子,还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不提供孩子出生证明和户口本办理孩子户籍迁移手续,女方可以凭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女方户口本,到孩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迁移孩子沪籍手续。
  《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规定:
  一、关于户口分立、迁转。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追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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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12
你好,请问你后面吧把小孩的户口迁过去了吗
第2个回答  2016-09-16
我私信你一种方法追问

什么方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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