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图书馆新馆可以去借书了吗?

好像是在博物馆那边的。。。。。。

上海市中心图书馆读者证办证须知

1、申办对象
年满14周岁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
2、功能
上海图书馆、各区(县)公共分馆和基层服务点普通外借功能。
3、办证办法
读者持身份证、社保卡、护照、台胞证、军人证等有效证件(满14周岁没有身份证者可持户口簿)在上海市中心图书馆和区县分馆申请,即填写“读者证申请表”。办证时须交纳年度注册费10元,工本费10元,押金100元(押金退证时退还),共计120元。
4、领证办法
读者在办完读者证申请手续后,将得到一张标有取证日期的“领证通知单”,读者可在规定的日期凭此证及本人的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到办证地领证。
5、验证
读者证有效使用期为自“领证通知单”上标明的取证之日起一年,有效期满前后,读者可于办证时段内到上海图书馆和各区(县)公共分馆办理验证手续。验证时交纳年度注册费10元。
6、押金退还
读者如需退证,请先还清所借书刊,结清逾期费,并持本人身份证、读者证和押金凭证(代办者须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到本馆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退还押金100元。在上海图书馆和其他区(县)公共分馆办理的读者证,请到原申办馆办理退证手续。
7、读者证挂失
如读者证不慎遗失,读者应及时到上海图书馆或各区(县)公共分馆办证处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挂失手续。在办理挂失手续前,读者证被他人冒用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读者本人负责。读者证挂失后即可补卡,补卡手续请在原申办馆办理,支付读者证工本费10元,恢复原有功能和有效期。挂失后找到原证,如未补办新证可撤消挂失,并恢复原有功能和有效期。
8、补证
读者证遗失、损坏不能正常使用,读者可以申请补办,恢复原有功能和有效期,支付补证工本费10元。

《办证时间》
周一
13:00——19:00

周二至周五
09:00——19:00

周六、周日
09:00——17:00

青浦图书馆少儿读者证

1、申办对象
14周岁以下少年儿童。
2、功能
本馆少儿书刊资料外借功能。
3、办证办法
读者(家长)持户口簿在本馆申请,填写“少儿读者证申请表”。办证时只须交纳押金50元(工本费免收)。
4、领证办法
读者在办完读者证申请手续后,将得到一张标有取证日期的“领证通知单”,读者可在规定的日期凭此证及本人有效证件到本馆办证处领证。
5、验证
读者证有效期为办证之日起五年,有效期满后,读者可于办证时段内到本馆办证处办理验证手续。
6、押金退还
读者如需退证,请先还清所借书刊,结清逾期费,并持户口簿、读者证和押金凭证(家长代办的须出示家长身份证)到本馆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退还押金50元。
7、读者证挂失
如读者证不慎遗失,读者应及时到本馆办证处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挂失手续。在办理挂失手续前,读者证被他人冒用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读者本人负责。读者证挂失后即可补卡,支付读者证工本费10元,恢复原有功能和有效期。挂失后找到原证,如未补办新证可撤消挂失,并恢复原有功能和有效期。
8、补证
读者证遗失、损坏不能正常使用,读者可以申请补办,恢复原有功能和有效期,支付补证工本费10元。

《办证时间》 周一
13:00——19:00

周二至周五
09:00——19:00

周六、周日
09:00——17:00

文献借阅室借阅须知

一、读者持“上海市中心图书馆读者证”可在本室借阅书刊,不可代借。每证可借书刊5册,借期28天,可续借一次,逾期归还须支付逾期费,每天每册0.20元。

二、借阅时请仔细检查所借的书刊,如发现有破损、缺页等情况请务必交给工作人员及时处理;还书时,如发现有新的破损等情况,则按书刊出借馆有关规定赔偿。

三、请爱护书刊,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撕页、污损、勾划、书写、调换等情况。未办理外借手续,不得将书刊携出室外。

四、在上海图书馆及各区(县)公共分馆所借的书刊,可在本室归还,文学类书籍请至文学主题借阅室归还。

五、读者阅览开架图书,每次限取二册,阅后请放在指定地点。

六、读者可自带笔记本电脑在本室无线上网,具体方法请与服务台联系。

七、包物请存放存包柜内,勿携入室内。

八、请保持室内安静,不要大声说话。手机请调成静音,来电请到室外接听。

本室开放时间:周一13:00~20:00

周二至周日9:00~20:00

服务指南

1、办证须知
上海市中心图书馆读者证
少儿读者证
2、借阅须知
文献借阅室
文学主题借阅室
参考借阅室
报刊阅览室
电子阅览室
3、开放时间
4、图片导航

文学主题借阅室借阅须知

一、读者持“上海市中心图书馆读者证”可在本室借阅书刊,不可代借。每证可借书刊5册,借期28天,可续借一次,逾期归还须支付逾期费,每天每册0.20元。

二、借阅时请仔细检查所借的书刊,如发现有破损、缺页等情况请务必交给工作人员及时处理;还书时,如发现有新的破损等情况,则按书刊出借馆有关规定赔偿。

三、请爱护书刊,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撕页、污损、勾划、书写、调换等情况。未办理外借手续,不得将书刊携出室外。

四、在上海图书馆及各区(县)公共分馆所借的文学类书刊,可在本室归还。

五、读者阅览开架图书,每次限取二册,阅后请放在指定地点。

六、读者可自带笔记本电脑在本室无线上网,具体方法请与服务台联系。

七、包物请存放存包柜内,勿携入室内。

八、请保持室内安静,不要大声说话。手机请调成静音,来电请到室外接听。

本室开放时间:周一13:00~20:00

周二至周日9:00~20:00
参考阅览室阅览须知

一、读者持有效身份证件可在本室阅览文献资料,资料不外借。

二、阅览时如发现书刊有破损、缺页等情况请务必交给工作人员及时处理。

三、请爱护书刊,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撕页、污损、勾划、书写、调换等情况,不得将书刊携出室外。如需复印有关资料,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四、读者阅览开架图书,每次限取二册,阅后请放在指定地点。如需阅览二层的参考资料,请到工作人员处登记,由工作人员代为取放。

五、读者可自带笔记本电脑在本室无线上网,具体方法请与服务台联系。

六、包物请存放存包柜内,勿携入室内。

七、请保持室内安静,不要大声说话。手机请调成静音,来电请到室外接听。

本室开放时间:周一13:00~17:00

周二至周日9:00~17:00
报刊阅览室阅览须知

一、读者持有效身份证件可在本馆报刊阅览室阅览报刊资料,资料不外借。

二、阅览时如发现有破损、缺页等情况请务必交给工作人员及时处理。

三、请爱护报刊,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撕页、污损、勾划、书写、调换等情况。不得将报刊携出室外。

四、阅览开架报刊,每次限取2份,阅后请放回原处。查阅过期合订报刊,请到服务台工作人处登记,由工作人员代为取放。

五、读者可自带笔记本电脑在本室无线上网,具体方法请与服务台联系。

六、包物请存放存包柜内,勿携入室内。

七、请保持室内安静,不要大声说话。手机请调成静音,来电请到室外接听。

本室开放时间:周一13:00~20:00

周二至周日9:00~20:00
电子阅览室阅览须知

一、读者持“上海市中心图书馆读者证”和“青浦图书馆少儿读者证”可进入电子阅览室浏览电子资源。读者证仅限持卡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少儿读者连续上机时间不超过2小时,17时之后须由家长陪同。

二、为防止病毒感染,读者不得擅自携带存储设备入内,如确实需要下载电子资料,请与工作人员联系。为防止设备受损,请勿携带饮料入内。

三、严格遵守国家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的相关规定,严禁使用或阅览违反我国现行法规、法律、道德的资料,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以及进行各种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

四、不得在电脑中删除、安装软件,不得更改系统设置。不得自行搬动、装拆电脑及其配件。爱护机器设备,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对故意损坏机器设备者,将按规定进行索赔。

五、读者使用电脑时,如发现异常情况,请立即报告管理员,不得自行处理。

六、包物请存放存包柜内,勿携入室内。

七、请保持室内安静,不要大声说话。手机请调成静音,来电请到室外接听。

本室开放时间:周二至周日13:00~20:00

参考资料:http://www.qplib.sh.cn/structure/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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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0-09
在夏阳湖的那幢水上房子里,早就可以借书了,一年10元钱。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10-10
可以借书了,总共120元,包括磁卡,押金
第3个回答  2007-10-09
可以借了,但先要办张卡
第4个回答  2007-10-15
小孩50,大人100,2007年7月12日就开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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