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管公房腾退补偿细则

如题所述

直管公房腾退补偿细则中,意见提出,鼓励承租人自愿交回直管公房使用权;承租人申请交回直管公房使用权并由经营管理单位收回的,经营管理单位适当给予承租人货币补偿。
承租人交回使用权后,可以申请购买区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房或承租公租房,符合条件的优先配售配租。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指出:
政策突出居民自愿申请,没有强制性;坚持政府主导实施,与以往的市场开发模式相比,实施主体由企业变成了政府或受其委托的单位;与住房保障政策有效对接,自愿腾退的直管公房承租人领取货币补偿后,可申请区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房源和公租房房源,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优先配售配租。
此外,政策强调有序腾退,区政府要结合申请腾退家庭住房困难程度、外迁房源数量、保障计划等情况,合理统筹安排腾退工作计划。
意见提出,鼓励通过平移置换实施整院腾退。东城、西城区政府制定鼓励承租人平移置换到其他院落直管公房居住的相关政策,实施整院腾退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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