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于1958年。
1957年7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的决议。1958年3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宣告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北海、钦州等北部湾沿海地区经过50年代两次划进划出,至1965年明确划归广西。
1978年起,将12月11日(百色起义纪念日)定为自治区成立纪念日。改革开放以来,广西进入民族团结进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的历史时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广西大部分地区属于秦统一岭南设置桂林郡而简称桂,首府是南宁市,下辖有14个地级市,8个县级市(地级市代管),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是中国唯一一个沿海自治区。
地名由来
广西的名称来源于两个,一为咸通三年(862年),岭南道分东、西两道,并以邕管经略使为岭南西道节度使,成为一级独立政区;另宋朝所建制的行政单位—“广南西路”,后简称“广西路”。
二为得名于古地名“广信”,两广以广信为分界,广信之东谓广东,广信之西谓广西。这是“广西”名称的由来。元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设置广西行中书省,为广西建省之始。
民国时期,广西沿袭清制设省。1958年3月,广西省改为“广西僮族自治区”,1965年10月,“广西僮族自治区”改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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