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原籍是A地,农村户口。2006年上大学时将户口迁至B地(学校所在地)。四年后大学毕业,学校开具了《户口迁移证》。我携《户口迁移证》到就业所在地C地报到,并将《户口迁移证》交与公司代为办理落户手续。接下来蛋疼的事情发生了:C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了《落户证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也开具了同意落户的《证明》,而我所在公司却没有办理完后续手续将我户口完全落实。时间转至16个月后的今天,我突然发现我成了黑户!各种证明过期作废了,而C地其时已不同意我落户了。请问我还能否将户口迁回至A地原籍所在地并且转成农村户口吗?我该办理哪些手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