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拆迁每户能补多少钱

如题所述

北宋开封:每户补偿170多贯
宋神宗元丰六年(1083)正月,汴京又出现了一次拆迁,因为要开挖汴京新城的四面壕沟,需“移毁公私舍屋土田”。
既然要拆迁,就涉及补偿,当时朝廷便委任一个叫作杨景略的官员,专门负责拆迁补偿。根据拆迁的补偿方案,对土地被征用的民户,政府“估值给之,或还以官地”;被拆迁的官营房、民坟、寺舍,则由一个叫作“京城所”的机构安排“拨移修盖”。
从这次拆迁记录可以看出,当时宋政府对拆迁户的补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实物补偿,即由政府另拨给官地、另造房屋还给拆迁户;一种是货币补偿,按照房地产的市场价,给予赔偿。但具体赔偿多少钱,史料极少记录。
不过,元丰六年闰六月的另一次拆迁,则留下了政府补偿标准的记载。
当时开封府搞了一次大规模的市容市貌整顿,按照规划,城墙内侧三十步范围内的官私建筑物都要拆迁,以便留出足够的城市公共空间。负责拆迁工程的是开封府的推官祖无颇。祖推官统计了工程涉及的拆迁户数目,并一户一户参验地(房)契,再根据当时开封府的房地产价格,计算出被拆迁物业的估值,总共有“百姓屋地百三十家,计值二万二千六百缗”。此外,尚有一部分寺观、官屋也要拆迁,由“京城所”择地重建。
130家拆迁户,共补偿22600贯钱。算下来,平均每户可获得政府补偿170多贯钱。朝廷批准了这个拆迁补偿标准,由户部拨款支付。
那么每户170多贯钱的补偿到底是高是低呢?这需要参照当时汴京的物价与市民收入水平。北宋时,在汴京街边摆个小摊做小买卖的社会底层人物,一天约有几十至一百文钱左右的收入,170多贯钱大约是一个底层小市民五六年的收入;从物价的角度来看,北宋开封的房价,繁华地段绝对是“寸土寸金”,170多贯钱肯定买不了一间像样点的房子。不过,这次拆迁的房屋都在城墙附近,属于偏僻之地,又是一般平房,房价毫无疑问要远低于市中心的豪宅,北宋前期,在开封府下辖的中牟县,100贯钱就可以购买到一套很好的住宅了。应该说,每户170多贯钱的补偿是参照时价计算出来的,虽然不高,但还算在合理区间。
南宋杭州:租户也补偿搬家钱
南宋绍兴二十九年(1159),显仁皇太后韦氏,附葬于永祐陵攒宫。高宗诏令拆迁攒宫禁地范围内的“士庶坟冢屋宇”,并出资购买禁地内的“士庶田产山林地段”。这次拆迁,宋政府是有补偿的:“先估实直,倍数支还取人户收领。”并强调人吏不得骚扰拆迁户。这次拆迁没有留下具体的补偿标准记录,但申明了参照市价、加倍支付。
史书对上一年即绍兴二十八年的一次拆迁,则记录了详细的拆迁补偿标准。这年六月,由于杭州“皇城东南一带,未有外城”,宋高宗命令“临安府计度工料,候农隙日修筑”。高宗说,这个工程需要多少钱,临安府请先做个预算出来,报给尚书省,从皇室的内藏钱中拨款;尽量不要拆迁“民间屋宇”,如有拆迁,务必“措置优恤”。
负责拆迁补偿的官员叫作张偁,负责筑城工程的官员叫杨存中。七月份,杨存中向皇帝呈交了一个报告,大意是说:根据筑城图纸,臣等做了实地勘察、测量,划定了建设路线,现在要修筑城墙的地方,十之八九是官府的“营寨教场”,只有少数“居民零碎小屋”需要拆迁。等筑城完工后,“即修盖屋宇,依旧给还民户居住”。高宗同意了这个筑城方案。
张偁也向皇帝报告了拆迁补偿措施:“所有合拆移之家”,如果是业主,则在附近官地中拨给一块同等面积的宅基地;如果是租户,则由政府盖造公寓,“仍依原间数拨赁”;城墙内外,只要是“不碍道路”的屋宇,则“依旧存留”。此外,政府对所有的拆迁户,都补偿“拆移搬家钱”,业主每一间房补贴10贯钱;租户则减半,每间房5贯钱,另外5贯钱给业主。这个拆迁补偿方案,高宗皇帝也批准了,“出榜晓谕,候见实数支给”,禁止经手的官吏克扣补偿款。
杭州(时称临安)在南宋成为行都,房地产市场非常火热,繁华地段的房价高得令人咋舌。不过这次拆迁的民房也是在城墙附近,造价肯定远低于市中心。10贯钱刚好可以在两浙地区建造一间民房,如绍兴二十八年(1158),平江府建造瓦屋营房,“每间支钱一十贯文”。但请注意,宋政府补偿的10贯钱,是搬家钱,而非全部的拆迁赔偿款,政府还在“侧近修江司、红亭子等处”划拨出“空闲官地四十余丈”,分给拆迁户,等筑城工程完工后,“即修盖屋宇,依旧给还民户居住”。租户呢?政府也有安排:“赁房廊舍,候将来盖造,仍依原间数拨赁。”这么算下来,这次拆迁的补偿确实“措置优恤”。
另外值得指出的是,租户也可以获得一半“拆移搬家钱”,表明当时政府对租户权益的重视。宋代由于商品经济、市场交易的发达,私人物权已经发展出多个可相分离的层次,比如一个房屋的物权,可分为所有权、占有权、用益权、典权等等。租户能够获得搬家钱补偿,并且政府还承诺要盖公租房租赁给他们居住,说明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得到政府承认的。
每个拆迁户补偿10贯的“拆移搬家钱”,是宋高宗时的补偿标准。到了宋孝宗时,宋政府的拆迁补偿标准又有所提高。淳熙元年(1174)十二月,因为朝廷要修建皇后的家庙,需要拆迁“韩彦直房廊”,即韩彦直建来放租的公寓,政府计划给每家租户补偿30贯搬家钱。这套公寓应该位于繁华地段,所以补偿费比较高。但这个补偿标准还是遭到了反对。臣僚说,有些租户,自己在原租地上添造了房子,如果只补偿30贯,“似觉太轻”,请委派临安府官员“再行审核,稍与添给”。最后宋政府提高了补偿标准:添造楼房的人家,增加搬家钱7000文;添造平房的人家,增加搬家钱5000文。
从宋代的拆迁补偿来看,宋人的私有物权是得到政府的尊重的。更难能可贵的是发生在北宋雍熙三年(986)的一桩事:宋太宗“欲广宫城”,想扩建皇宫,已经叫人绘制了图纸,需要拆迁多户人家。朝廷派人到居民那里做拆迁动员,但“居民多不欲徙”,不想搬家。宋太宗只好作罢,放弃扩建宫城。所以在历代正统王朝中,宋朝的宫城(包括汴京的宫城与临安的宫城)是最为狭小的,站在汴京的大酒楼顶层,都可以俯瞰皇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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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1-16
一 2016年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最新标准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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