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开庭前原告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

如题所述

在开庭前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人民法院决定的开庭审理日之前提出。但是能否变更诉讼请求也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以先前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的认定不一致为由,要求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法律分析
开庭前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如果法院审理的是民事案件,在开庭过程中,法庭调查阶段,原告宣读起诉状后可以直接申请变更诉讼请求,但是最好在开庭前向主审法官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如果是民事诉讼一审开庭前变更诉讼请求是可以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但是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是这一条规定太过死板,在司法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很多时候法官也是允许开庭后原告当庭申请变更诉讼请求的。另外,一审程序中的新证据包括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因客观原因在举证期限内和准许延长的期限内无法提供的证据。在简易程序诉讼案件中,如果允许当庭提交证据的情况下,自然也是可以当庭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的。但如果规定了举证期限,则原告最好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变更或者增加的申请,否则可能存在被法庭驳回的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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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23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在开庭过程中,法庭调查阶段,原告宣读起诉状后可以直接申请变更诉讼请求,最好在开庭前向主审法官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3-24
1、开庭时,能否变更诉讼请求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2、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人民法院决定的开庭审理日之前提出。
3、当事人以先前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的认定不一致为由,要求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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