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创建食品安全城市,提一些合理意见或建议

如题所述

1. 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认真执行《宜都市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重点开展蔬菜、畜禽、水产品标准示范基地创建。到2015年,全市创建蔬菜标准园5个、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15个、水产品标准养殖基地4个,确保三类农产品基本实现无公害生产,控制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现象。
2. 产地环境与农业投入品监管: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督促重点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建立生产记录档案,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确保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
3. 食品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实行巡查、回访、年审、强制检验等措施,建立企业全备案、产品全登记、检验全记录的监管机制。以QS认证为切入点,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规范化加工的各项制度。
4. 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摸清底数,建立档案,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严格落实企业责任。按照“分类管理、限制销售”的原则,严格限定销售区域,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
5. 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严格许可行为,规范经营资格,把好食品质量准入和进货关。健全食品流通追溯制度,强化市场日常监管,实行全程适时监管。
6. 检验检测科学性:由食安办组织专家对监管部门上报的检验检测计划进行论证,强化薄弱环节检测,减少重复检测,提高检测科学性。
7. 检验检测网络建设:整合资源,提高检验检测能力。推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专业检验检测室建设,加强便捷式检验检测站(箱)建设。
8. 企业自检制度:鼓励企业加大自检投资力度,提高自检能力。建立健全企业自检年度考核和公示制度,加大对企业自检的监管力度和违法惩处力度。
9. 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加强食品“三网”(食品监督网、供应网、信息网)基础建设,全面建立食品安全社会化、精细化、信息化监管体系。
10. 食品安全溯源水平:全领域落实食品及其原辅材料购进索证索票制度,加快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生猪产品溯源系统和生猪无害化处理监控系统等重点项目建设。
11. 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力度,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和问题大整改活动。建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12. 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完善信用信息征集、披露、使用制度,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实行信用分级。
13. 食品安全奖惩制度:参考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及评价结果,对诚信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对失信企业予以惩戒。
14. 企业和行业自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生产经营食品,增强企业和员工的诚信意识。食品行业协会要开展诚信自律活动,强化行业自律。
15. 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市、放心乡(镇)、放心村(社区)、放心企业“四级联创”,建设一批示范单位。
16.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定年度抽检计划,开展食品化学污染物、食源性致病菌、食源性疾患监测和风险评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17.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各有关部门要在向市政府报告的同时,向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和市食安办报告。
18. 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市、乡(镇)人民政府、陆城街道处、松宜矿区管委会及各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组建应急处置专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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