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2011年12月驾驶单位车辆,与一私家车相撞,交警认定基本上我的全责,可是我没有保险,对方有,双方的损失均在1000多块钱左右,此时交警到场,我们双方协商后说变成对方的全责,我现场支付给对方1000元钱,交警认定为对方全责并开具事故认定书,两个车全有对方负责修理,保险公司到场后也开具了相应的理赔单。
本来事情到此结束,剩下就是修车的问题了,可是我方车辆需要修理,对方要出钱,可他死活不出,最后说出钱也可以,还的再给 他500元钱,请问大家这样的事情我该怎么处理呢?
要注意医生在开病历单时确认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