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是什么?哪位大虾给提供下

如题所述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管理体系》中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程序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二级施工单位、公司直管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二级单位)。 各二级施工单位可参照本办法对其所管辖的施工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考核。 第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相关部门配合。 第二章 考核办法及内容 第四条 对二级施工单位,按自然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进行一次考核,采取平时抽查和年终全面系统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在考核年度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完成。 第五条 对公司直管项目经理部,按工程项目施工周期(开工至竣工)进行一次性考核,采取平时分阶段抽查和最终完(竣)工全面系统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 考核内容分为二大类共19条,总分为160分,详见《考核内容及评分表》。 第七条 对各二级单位(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评价以考核评分表(详见附表1和附表2)综合得分为主要依据,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优良:得分为140分及以上的。 2、合格:得分为100-139分的。 3、不合格:发生死亡或重伤事故的,或得分为100分以下的。 第三章 奖惩办法 第八条 考核结果由考核部门负责人和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及公司经理批准后,作为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工作业绩之一。 第九条 对出现下列情况的,公司将对该二级单位(项目部)进行处罚或奖励: 1、发生重伤1-2人或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20万元的,对该单位罚款1-2万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0-2000元; 2、发生死亡1-2人,或重伤3人以上,或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50万元的,对该单位罚款3-6万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3000-6000元; 3、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对该单位罚款7-10万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万元; 4、虽未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但综合考核得分不合格(低于96分)的,每差1分罚款200元; 5、施工项目存在可能导致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的重大安全隐患,经公司相关部门发出整改通知后,限期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对该项目部罚款1000-5000元。 6、施工项目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中,若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或区(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罚款2000元。 7、施工项目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中,若造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扣分,每扣一分罚款500元。 8、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项目经理(执行经理)未参加公司每季度的安全质量办公会议的,每缺席一次对该单位罚款500元。 9、施工项目被评为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公司对该项目奖励20000元;被评为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对该项目奖励15000元,并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表彰对象。 10、每年年初,公司将综合考核评选出上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先进单位(项目部)和个人,并在公司范围内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重任以上事故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11、在三体系内审和外审中,存在一般不合格项(环境和职业健康方面)超过3项(不含3项)的,每超过1项罚款1000元;存在严重不合格项的,每存在1项罚款2000元;同时给予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个人处以各单位罚款总额的10%的罚款。 12、以上处罚条款中,对同一事件的处罚以条款中的最高处罚额度为限,不重复处罚。 第十条 对受处罚的单位,其罚款由公司财务结算部门在该单位(项目部)的资金往来中直接扣除,并纳入公司安全专项基金。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二○○九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附:考核内容及评分表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考核内容及评分表(适用于二级施工单位) 单位名称: 日期: 考核类别 考核内容或指标 评分说明 标准 得分 自评 得分 考核 得分 目标、指标(80分) 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发生死亡1人扣40分,每发生重伤1人扣20分 60 杜绝重大财产损失、责任交通事故 发生财产损失责任事故,直接损失每万元扣2分 发生责任交通事故,死1人扣20分 杜绝各类爆炸事故 发生锅炉、压力管道及隧道和煤矿爆炸事故(无人死亡)扣30分 杜绝重大环境事故和职业病、食堂集体中毒事件 每发生一起重大环境事故或3人以上职业病事故或食堂集体中毒事件扣30分, 单人职业病每人次扣15分 对所属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管理 未与所属项目部签订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缺1个项目扣5分; 未对项目进行考核并报送考核资料的缺1个扣5分 20 环境及职安体系运行(80分) 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所属项目部未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或未派专职安全员(人员)每个项目扣2分 4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所属项目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每个项目扣2分; 制度不健全每个项目扣1分 5 重要岗位人员登记及持证上岗 所属项目部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未进行登记和验证, 每缺1人扣1分;发现未持证上岗的人员,每缺1人扣2分 6 入场安全教育培训 所属项目部新入场人员未进行 “三级”安全教育的,每缺1人扣0.5分 6 办理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 所属项目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的, 每个项目扣2分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报审、报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备案 所属项目未按规定程序编制、报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每缺报1个扣2分,未编制预案或未上报备案,扣1分 6 特种设备管理 所属项目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台账登记或报政府部门备案登记、无安拆方案、未检测的,发现1台套扣2分;租赁或分包的,无安全协议的每台扣2分 6 安全生产例会 未按规定召开安全办公会议(二级单位至少每月1次,项目部至少每半月组织1次), 每缺1次扣1分;主要负责人未参加公司每季度安全办公会议,每缺1人次扣1分; 5 对所属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和评价 未定期组织对所属项目进行安全检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项目部自检(至少每半月一次),缺1次扣1分;未分阶段进行安全自查评价,缺1次扣1分 6 重大危险源及环境污染控制 对重大危险源及“三废”、“一噪”无控制防治措施、方案,每个项目扣2分 未监测资料扣2分 6 职安和环境体系审核 内审和外审中,每出现1项严重不符合扣3分,一般不符合扣1分; 6 环境和安全隐患、问题整改 对上级组织的安全检查中发出的《整改通知单》,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的, 每发现1项(次)扣1分; 6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 未按规定对安全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执行验收、登记、发放、使用制度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6 工伤事故报告、登记 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未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上报,每次扣2分; 拖延、谎报和瞒报,每次扣3分;对发生的工伤未登记的,每人次扣2分 6 合 计 公司分管领导:     考核部门负责人:      被考核单位负责人:      附表2 安全生产文明管理目标考核内容及评分表(适用于施工项目部) 项目经理部名称: 日期: 考核类别 考核内容或指标 评分说明 标准得分 自评得分 考核得分 目标、指标(80分) 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发生死亡1人扣50分,每发生重伤1人扣30分 70 杜绝重大财产损失、责任交通事故 发生财产损失责任事故,直接损失每万元扣4分发生责任交通事故, 死1人扣20分 杜绝各类爆炸事故 发生锅炉、压力管道及隧道和煤矿爆炸事故(无人死亡)扣30分 杜绝重大环境事故和职业病、食堂集体中毒事件 每发生1起重大环境事故或3人以上职业病事故或食堂集体中毒事件扣40分,单人职业病每人次扣20分 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管理 未与主管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扣10分 10 环境及职安体系运行(80分) 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未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扣2分,专职安全员未到岗或数量不足,缺1人扣2分 4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扣3分;制度不健全,每缺1个扣1分 5 重要岗位人员登记及持证上岗 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未进行登记和验证,每缺1人扣1分;发现未持证上岗的,每缺1人扣2分 6 入场安全教育培训 对新入场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每缺1人扣0.5分 6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报审、报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备案 未按规定程序编制、报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每缺报1个扣2分,未编制预案或未上报备案,扣1分 6 办理保险 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或综合保险的,扣6分 6 特种设备管理 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台账登记或报政府部门备案登记、无安拆方案、未检测的,发现1台套扣2分; 租赁或分包的,无安全协议的每台扣2分 6 安全生产例会 未按规定召开安全例会议(至少每半月1次), 每缺1次扣1分;主要负责人未参加上级安全办公会议,每缺1人次扣1分 5 安全检查和评价 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项目部自检至少每半月一次,安全巡查每天1次),缺1次扣1分;未分阶段进行安全自查评价,缺1次扣2分 6 危险源、环境污染源控制 无控制措施、方案,缺1个扣2分,未监测资料和公告牌的扣2分 6 职安和环境体系审核 内审和外审中,每出现1项严重不符合扣3分,一般不符合扣1分 6 环境和安全隐患、问题整改 对上级组织的安全检查中发出的《整改通知单》,未按“三定”要求进行整改的,每发现1项(次)扣1分 6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 未按规定对安全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执行验收、登记、发放、使用制度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6 工伤事故报告、登记 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未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上报,每次扣2分; 拖延、谎报和瞒报,每次扣3分;对发生的工伤未登记的,每人次扣2分 6 合计 批准: 审核: 考核部门负责人: 项目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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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10
目标考核与绩效有关 属于绩效考核吧 你能把情况细说一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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