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与人权的主要区别

人身权与人权的主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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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所谓人权,就其完整的意义而言,就是人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或者说,就是人人基于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自由、平等权利。
人身权,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与其人身紧密联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指与人身相联系或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亦称人身非财产权。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①人身权是与所有权、其他物权、债权等财产权相对称的一种权利,例如姓名权、荣誉权、创作权等;它可以由自然人享有,也可以由法人享有。②人身权可表现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个方面,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本身所应有的权利,如自然人享有的姓名和法人享有的名称、字号的权利,自然人或法人享有的荣誉权以及人身不受侵犯的权利。身份权是法律保护权利主体因地位、关系或行为所发生的权利,如家庭关系中的亲权、监护权、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等。③人身权利与作为权利主体的自然人或法人紧密相连,不可分离。除依法律规定外,人身权不能转让。一部著作或一件发明的创作权和荣誉权永远属于作者或发明者,一般不因他们的死亡而变更。亲权、监护权只要不被法律剥夺或因故不能行使外,一直属于具有亲权和能行使这一权利的人。人身权受行政法、刑法保护,也受民法、劳动法、婚姻法保护,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1896年的《德国民法典》都有保护亲权的专章规定。不少国家对著作、发明的创作权通过民法或者行政法、劳动法等法律保护。中国1980年《婚姻法》、1978年《发明奖励条例》和1979年《自然科学奖励条例》等,对姓名权、发明权和发现权等都作了保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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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0-17
人权的范畴要比人身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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