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需要工作满一年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28
2015劳动法工作是否满一年才有产假
没有这样的规定,只要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生产,都依法享有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在公司是不是上满一年后才可以休产假?
产假,是妇女的基本权利

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定为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晚婚晚育者可再延长30天。

休产假,没有时间限制,不满一年的也同样可以享受产假待遇。
国家有规定在用人单位上班满一年以上才可以申请产假工资吗?
国家并没有规定在用人单位上班满一年以上才可以申请产假工资的,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支付。

《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晚婚晚育的,具体延长多少天,需要查看你所在城市的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陪产假需要满一年吗,有没有规定
不需要。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
单位规定工作满一年才能享受产假,合理吗
法律明确规定,年休假必须工作年满一年以后才能享受 。但对女职工的产假没有这个限制 。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你们领导的法盲,以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
陪产假 一定要在公司工作满一年才能享有吗
没这说法、法律上没这前置条件。

女方生育,直接可以申请陪产假,没有1年工作的说法。

满1年可以享受的是年休假。
休产假有什么要求?一定要在公司上班一年吗?求大神帮助
1992年发布的(妇女权益保护法)有规定的 没什么要求 对在公司上班多长时间没有要求 但是如果生育险的享受要时间要求。 1.女职员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时可在出产后延长 15天,生多胞胎时每超过一人增加15天. 2.24岁以上的女职员生第一胎时可延长30天或不延长休假奖励工资的50%的 奖金. 3.当女职员在连续病假中生产时从生产前15天开始按产假计算,超过的日期则 按当初的病假处理. 4.有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女职员,每天可给两次的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 两次时间合并为一次为1小时)双胞胎时可各增加30分钟. 5.根据计划生育规定产假结束后,因孩子身体虚弱或上班距离远有困难时,公司 可根据情况在6个月以内给休假. 6.自然流产时可给15天假. 7.女职员在怀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公司不因此降低其基本工资,在此"三期" 内,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则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三期"结束. 8.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员一般不安排其进行加班,对不能胜任原工序工作的, 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可安排其它工作. 9.女职员在哺乳期内,一般不安排其进行加班. 10.流产时可根据怀孕期采用以下休假 . 怀孕3个月以内 15天 . 怀孕 3个月以上 - 4个月以下 30天 . 怀孕4个月以上 - 7个月以下 42天 以上假期均应支付工资,或享受生育津贴(参加生育保险时)

求采纳
工作未满一年是否能享受产假?
【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顶十五天。 (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晚育护理假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使用。晚育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晚育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晚婚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产前假】: 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照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授乳时间及在本单位授乳往返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五条)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保胎假】: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注:产假90天是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归纳一下,这些假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必须享受的假期,单位无权剥夺,另一类是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一、必须享受的假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二、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还有要提醒大家一点: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