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试用期员工怎么说

如题所述

辞退试用期员工怎么说:
1,需还在试用期内。如果你的转正日期是在4月1日,但是公司却在4月2日才告知你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你完全可以不接受;
2,公司有相应的绩效考核制度。如果公司就是以一纸通知来告诉你不符合录用条件,而具体的录用条件是什么,都没有明确的话,你也是可以不接受的;
3,录用条件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比如你是销售岗位,那录用条件可以是销售额达到多少。比如你是会计岗位,那录用条件可以是账目出错率。但是如果公司告诉你因为你不够细心,不够有耐心,不够外向这些没有具体衡量标准条件,那你也可以让他GO DIE了;
4,你得知道有这些考核标准。比如公司的岗位职责,绩效考核制度,关于试用期规定的人事制度。怎么证明你知道这些职责,制度,上面有你的签字。这些基本上入职培训的时候就会有。如果没有,那你也可以完全不接受。
5,公司的人事制度是经过全体员工讨论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加以公示的。什么意思?就是公司的人事制度当初制定的时候需要全员参与或者工会参与,并且公示过。所以,当公司以试用期内不合格为由解除合同的时候,你不一定要乖乖就范的,如果没有按照这些程序来,你完全可以申请赔偿。
你好,经过这段时间的测试与评估考核,觉得你的能力还是存在不足,没有办法胜任未来的工作。希望你继续学习,努力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未来有机会我们还能合作共事。
1、需要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并且告知辞退的理由。
2、谈话要婉转,不要引起劳动纠纷。
3、办理公司内部的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合同,终止保险公积金等。
4、如果你公司需要留档就需要填写。
5、工作交接是必须的,关键还是看你公司的具体要求。
试用期内辞退员工的,用人单位要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员工有违法犯罪或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如果无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能辞退员工。
辞退员工后,要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依法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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