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工商营业执照需要哪些东西

如题所述

办营业执照需要哪些证件和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章程;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等材料

办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



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等材料。

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

需要哪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证件相片一张。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4)刻章

(5)办理国税登记证

(6)办理地税登记

(7)设立基本户

去哪里办

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所)

企业营业执照办理

企业营业执照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及手续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

(10)许可项目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1)《承诺书》。

去哪里办理

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局

营业执照办理后续事项

注:领取营业执照后,并不能马上开业,还必须办理以下事项:

刻章等事项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办理银行基本户

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办理银行基本户开户。基本户是公司资金往来的主要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都可以通过这个账户来办理。每个公司只能开一个基本户。

记账报税

完成公司注册后,需先办理税务报到,报到时需提供一名会计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公司成立后一个月起,需要会计每月记账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企业准备好资料到专管所报到后,税务局将核定企业缴纳税金的种类、税率、申报税金的时间,及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企业日后将根据税务部门核定的税金进行申报与缴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0-18
公司注册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 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 、董事、监事 和 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 、 法定代表人 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 、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2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注: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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