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在一家培训学校当英语老师,是从八月十五号开始做的,但是我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发现跟我所要的不一样,我想问您一下,如果是我自动离职的话,公司应该给工资吗?
意思就是说,在试用期内,如果是我自己不想再做下去,公司不给工资是合法的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