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下订单后,关于合同成立,当当的回复是否合法?

重要声明 此封电子邮件仅确认我们已收到了您的订单,只有当我们向您发出商品出库的电子邮件通知您我们已将商品发出时,我们和您之间的订购合同才成立。如果您在一笔订单里订购了多种商品,而我们只给您发出了其中一部分商品出库的电子邮件,那么只有这部分商品的订购合同成立;直到我们向您发出其他商品出库的电子邮件,您关于其他商品的订购合同才成立。

合法。
解释一下:
1、你在当当网商铺下单,那是“要约”。(当当网上的各类商品性能介绍、价格等,是“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2、你所引用的“重要声明”表明那些通知商品出库的电子邮件才是卖家的“承诺”。承诺到达买方,合同便成立了。
3、这是对网上购物的法律行为的解析,简言之,(卖方)要约邀请——(买方)要约——(卖方)承诺,合同成立,不日即可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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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8
合法,你向当当提出的是邀约,只有当当承诺后合同才成立;当当的承诺是以履行的方式作出的,因此没有发货视为没有承诺,这部分合同不成立。
第2个回答  2011-08-28
合法。
有条件的合同。
你也可以在他回复你电子邮件只有,发出商品之前单方面取消合同。
第3个回答  2011-09-02
合法
纵横法律网 余春灵律师
第4个回答  2011-08-29
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及相应的司法解释。
第一个问题,合同已经成立。因为订单本身已经可以作为合同文本,其中已经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信息,并且可以得到买卖双方的认可。而后的卖家向买家回复,是对于合同内容的一种确认。除非双方特别约定该种确认才构成合同成立的话,合同在买家下订单时已经成立了。
第二个问题,合同既然已经成立,因此买卖双方应当履行合同。卖方已经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了货物,买方自然应当支付相应的合同金额。因此,买家应该赔偿剩余的钱。需要提醒的是,买家不仅应当支付剩余的钱,而且应当支付到期未还款的利息,以及卖家为追索该项款项而额外承担的费用,比如律师费、诉讼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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