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征用补偿

如题所述

您好,农村宅基地是我国土地管理法中的名词,指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宅基地被征收的项目越来越多。农村宅基地被征收时补偿如下:1、宅基地的土地部分,一般给与货币补偿或者给与一定的安置费用,在其他规划区内重新划一块宅基地或者安置小区内的安置房的置换补偿。2、宅基地上建有房屋的,房屋部分单独补偿,补偿价格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另外一户超过一处以上、批准获得新宅基地后的原宅基地、户口迁出且无人居住的宅基地、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和其他情况下的宅基地都是要被收回的。4、各地标准不一,以上仅作参考。征地补偿方式:1、货币补偿:就是所谓的给钱,一般采取等价换房的方式。货币补偿操作简单,能一次性解决资金问题,同时也为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解决了回迁、过渡期限等后续问题。一旦选了货币补偿,住房时不会受任何方面的限制,同时选房时,不会因房屋质量等问题发生纠纷。2、产权调换:就是所谓的给房,一般采取易地或原地再建房和被拆迁方进行产权互换,拆迁户可根据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一般很多人都会选这一种,不仅有个安稳的地方,而且就算房屋多了,也可将其租出去,赚取租金,何乐而不为。尤其是家里有老人的,有了房才觉得安稳,所以选房是比较稳妥的。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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