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教一下关于可转让信用证的操作事项

想问下如果有供应商A,买家B,中间商C,B开出资金证明给C,C如何转让给A?A开出POP货权证明给C,C如何转让给B? 另外就是B开出来可转让的信用证,C如何转让给A?如果B开的是汇票或者MT103电汇给C,C又如何给A呢?

信用证转让:
买家B开立以C为受益人的可转让信用证,C收到信用证后,向银行申请转让信用证,将A作为第二受益人,转让信用证有全部转让或部分转让。
比如第一张B开的信用证金额是100万,C可以将100万全部转让给A,或者转让部分金额给A,从中赚取差价。请注意:不管是那种转让,供应商A都会通过信用证知道开证人B的信息,这点和背对背信用证是不同的。追问

我就是这个问题,为什么用转让信用证也防止不了A和B认识呢?不是换发票了嘛,能不能把这点说的详细点呢

追答

信用证转让中,C可以在原证基础上缩小货物单价和总金额,缩短信用证有效期和交单期,其他条款不变。A收到的是转让信用证,这张信用证上面显示的有开证人B,和第一受益人C,A是第二受益人。只是A看到的金额是C改过的金额。
如果要防止A知道B的信息,只能做背对背信用证,即C在收到B开的第一张信用证后,在银行重新申请开证给A。(第一张证可抵保证金,新证条款可参照原证,也可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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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31
买方开出可转让信用证给中间商,中间商将信用证转让给供应商就可以了。
如果买方电汇货款,一般都是在收到货物之后,这样会对中间商和供应商有一定的风险。追问

如果是在收到MT103预通知函后发货,买家收到货后再MT103付款,这样有风险吗?

追答

只有信用证可以保障买卖双方的利益,其他方式都存在某一方有风险的问题。

第2个回答  2011-08-31
简单的说就是2个模式,1是直接背靠背开出给A, 2是自己担负资金风险,垫付相关资金!追问

你说的这两种是同一种方法啊,大哥

追答

怎么会呢!一个是不需要自己垫付资金,只要银行背靠背开出就可以呀!另外一个必须自己垫付资金,银行必须要有自己的资金要不然无法转让的,2样区别可大了!

追问

背靠背的就是需要自己有资金重新开一个信用证的呀,可转让的信用证是不需要自己有资金的。

追答

其实背靠背还是分自己资金及直接背靠背开出的,可转让信用证是个"条件"不是工具,就像不可撤销,到期保兑一样,也就是需不需要背靠背是一定必须是可转让的条件,到期议付是银行对银行,凭要求的单据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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