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这样申请日在前的话,也没有意义了?是吗?如果这两个专利其中有一个已经授权,另一个没有,但是内容却是相似的,那么这会影响授权专利的稳定性吗?
追答在同一个国家和地区申请同样的专利是没有优先权整个说法的。
举例:假如你在中国申请的发明专利是2011年2月1日递交的,12个月内享有优先权。那么你又在美国申请同样的专利,在2011年8月1日递交,那么可以在美国要求该专利的优先权,那么在美国申请日也为2011年2月1日。
在国内,申请两个一样的专利,前面一个授权了。,后面整个就无效了,确实没什么意义的。
也就是说针对于保护期限来说他们是不同的,但是如果就单指这个问题中的申请日和优先权日来说是同一天的?那如果他们的这两个专利内容有雷同之处,那么是不是就是说他们是同天申请的相同专利呢?如果是,那么是不是要全部驳回呢?
追答没错,判断新颖性与创造性的时候,是以优先权日为准。
申请人不同的情况下,出现优先权日相同的情况,需要申请人之间协商决定专利权的归属,协商不成的,全部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