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立案,会给双方都送立案通知书吗? 不立案通知书呢?

如题所述

立案通知书以及不立案通知书都只会送到控诉人手上,不会送到另外一方手上。

拓展资料: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章第二节 立案: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一百七十六条: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参考资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国法制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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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10
立案涉及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及举证等等,当然要通知双方。如果不通知对某一方产生了 不良影响的,派出所要负责的
第2个回答  2011-09-02
立案通知书没有双方的案卷里有,不予立案通知书是有的,只送达去派出所告状的一方。追问

报案的话,如果最后没立案,派出所是要送给我一个不予立案通知书吗??

追答

不是像你说的那么简单,派出所接到报案需要立即出现场的,就会先出现场,有些是电话报案,派出所的值班人员会在受理案件登记表上先登记报案人的电话和案情,然后派警处置,需要处理的就会填一个受理、立案表经领导批复后查处。你说的是报案人去派出所报案,值班人员会先询问你案件的基本情况需要立案查处的就填受理、立案表领导批复后查处。如果构不成治安案件会告知你构不成案件;如果构成案件但不归自己管辖,会告知你不归自己管辖应到有管辖权的部门报案;如果你对派出所的答复不满意,执意认为应该由派出所管辖时,派出所会给你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追问

我是说警察局受理了,但是我和那个人谈过之后,不想起诉他,想让他赔钱了事,那警察还用给我开不立案通知书吗?

追答

如果是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故意毁坏财物等案件 可以调解处理其他案件不能自行调解处理。

追问

能有百度HI聊吗,我还有好多不明白的,行吗?

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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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派出所立案,应将立案通知送达受害人或者报案人,而不是送给双方。
  如果派出所不立案,应在案后三个工作日内,依法向不立案通知送达报案人,如果报案人不报的,可以在七日内申请复议,机关应当在七日内进行复议。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一百七十六条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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