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执法在什么情况下扣车强行扣车合法吗

如题所述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路政是交通行政执法的一个门类,查处超限超载时一般是联合执法(和交警),查到嫌疑车辆时,有些司机就在路边就地停车,然后锁上车门一走了之。那么查处超限超载的联合执法队就会借交警的名义,以停在路边可能影响交通安全为由,请开锁匠来开锁,然后开到执法人员指定的停车场,逼驾驶员或车主来接受处罚。

扩展资料

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确需拦车的,应当以确保安全为原则,并遵守下列程序:

(一)上路拦车前应当明确执法的任务、方法、要求和安全防护规定,检查安全防护装备;

(二)根据公路条件和交通状况,选择安全和不妨碍通行的地点进行拦车,避免引发交通堵塞;

(三)在距检查地点至少200米处开始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示标志,间隔设置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筒等安全防护设备;

(四)拦车时使用停车示意牌和规范的指挥手势,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注意自身安全;

(五)指挥车辆停放在安全地点,再进行检查,并认真做好有关记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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