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尽赡养义务,是否有继承权

我一个朋友兄弟两个和四个妹妹,在他们的父亲生病住院到下葬,他弟弟不曾出过钱,下葬时不经他同意都不敢前来为老人送终。现在他们的母亲因脑溢血导致半身不遂,他的弟弟一家人还是不曾关心过,一直由他和她妹妹们照顾。我认为他弟弟对老人未尽赡养义务,是不是他弟弟就没继承权?他们父母生前给他弟弟分的那份房产是否能够收回并由我朋友和她妹妹们分呢?

他们都没仔细看提的问题而草率回答。问题一:据《继承法》第七条遗弃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但却有悔改表现且被遗弃人生前表示宽恕的除外。遗弃被继承人是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故意不尽扶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处于危难或困境。构成这一行为的条件为:1.被遗弃的是没有独立神魂能力的被继承人。2.继承人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而故意不尽扶养义务。问题二:涉及不动变更所有权的问题,如果没有过户登记且他不能他又不能提出有力证据证明是父母赠与他个人的房产。可作遗产重新分配。回答完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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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01
你的文字表述不清楚。一是线亲死了没有。二是房产是生前给的还是遗嘱给的。三是房产是否过户,房屋是否交付。如果已经就是赠与,不是继承问题。
如果是继承问题,那么有扶养能力而又不尽义务的,法律规定可以(不是必须)少分或不分遗产。
另外,假如母亲还没死,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赡养义务。
第2个回答  2011-09-02
未尽主要的赡养义务,按道理是不能分得遗产的
第3个回答  2011-09-01
未尽赡养义务不会导致继承权丧失,不过可以少分
第4个回答  2011-09-01
只要父母没有用遗嘱方式或者其他书面形式剥夺某人的继承权,其就有权继承,但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适当多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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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家庭 刘大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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