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从汉至元,中央和地方的政治制度的演变过程,并分析概括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特点有哪些

如题所述

1.中央政治制度的演变
(1)“汉承秦制”,有所变化:汉武帝时,形成“中朝”决策机构,以丞相为首由三公九卿组成的机构,演化为执行机构,被称为“外朝”。
(2)三省六部制:魏晋南北朝时期逐步形成三省体制;隋朝时三省为中央政府最高统治机构;唐朝时三省分工明确,既合作,又相互牵制和监督,保证了君权的独尊,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隋唐时期在尚书省下设立的六部,则完善了三省六部的管理体制,使此后历朝都基本沿袭了这种制度。
3)宋朝的政治制度特点:三省六部有名无实,设“二府”(中书门下和枢密院)、三司(盐铁、度支、户部)削弱相权;后又设参知政事为副相分相权。“杯酒释兵权”后,枢密院与三衙相互牵制。
(4)元朝:废三省,行一省制——中书省,内置左、右丞相和平章政事,六部归其下;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西藏地区。

2.地方政治制度的演变

(1)汉代:汉初郡、国制并行,“七国之乱”后王国开始削弱;汉武帝实行“推恩令”进一步削弱王国,王国名存实亡。汉武帝分全国为13州,设刺史监察地方。东汉末年,地方行政区划由郡县两级制转变成为州郡县三级制。
(2)唐代:沿用隋朝州县两级制,唐太宗又分全国为10道作为监察区,后来道成州县之上行政实体。唐中后期,地方军镇节度使越设越多,发展成藩镇割据局面。
(3)宋代:派文臣做地方官,设通判监察,削减节度使权力,避免了唐五代以来武人割据、地方官权力过大的问题。地方财赋除自留小部分,其余转运中央或指定地点,消除了地方割据势力的物质基础。将唐的“道”改为“路”,设平级四个机构,分掌军政财政司法和市场等事。它们互不统属,各自直接对中央负责。这有利于防止地方官独揽大权,因而强化了中央集权。
(4)元代:创立实行行省制度,在地方设置行省,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行省之下设路、府或州、县,对边远民族地区设置宣慰司进行管理。行省制度加强了元朝的中央集权统治,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行省制度的创立,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影响深远。

3.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特点

(1)在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历史演变过程中,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不断加强是它的发展轨迹。
(2)在中央政权中,皇帝制度不断加强;在君权与相权的矛盾中,君权始终处于主导地位,相权不断被削弱。
(3)在中央与地方政权的关系中,地方政权不允许有独立的行政体系存在;中央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管理,严格控制地方政权,地方基层行政组织长期稳定,中央集权不断加强。
(4)对边疆地区的管辖和治理日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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