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小说的开头要怎么写

如题所述

“你庄严发誓从不向读者隐藏关键线索么?”
“我发誓。”

这是侦探俱乐部会员所作誓言的第一条款项。候选人把手放于骷髅头骨埃里克之上,以满腔的热情宣誓。宣誓时宣誓人表情严肃,同时埃里克的眼睛(多亏约翰·罗德)发着红光。以英王的英语为傲,在故事中使用合理的侦探方法,禁止剽窃其他成员情节之类的条款列于此条之后。
这条规则是这行的必要条件,必须加以强调,随后才阐释我在“十本最佳侦探小说”中选择的那些小说。
侦探小说经历了漫长的道路。它曾跃上山岗,落入溪谷,跃过平原,穿过排水沟。在五十年里,它经历了如此多的改变——不是找托词——以至于有时候我们无法清晰的明白我们在谈论什么。一部新的小说受到赞扬因为它写的好,因为人物描写的好,因为它的“粗暴”,因为它具有试验性,因为它横向或者混乱的写作手法:总之,无论如何除了它是一篇好的侦探小说。
如果这个词不意味任何事,那么它至少有如下意思:
侦探小说讲述的是罪犯和侦探之间的冲突,使用某些巧妙的诡计——不在场证明,新奇的谋杀方法,或者你喜欢的东西——让真凶看起来清白甚至是不受怀疑,直到侦探用某种证据揭露了他的身份,而这种证据已经被传达给读者了。
这就是框架、结构,是悬挂所有装饰品的圣诞树。如果这个框架搭建的不好,或者这棵树竖在那里不漂亮,没有哪件闪光的装饰品能够拯救它。它会砰的倒下。它的倒下会引起瞬间的同情,特别是在儿童心中;但是成年人看到小说中发生同样的事情只会沮丧。
小说的作者没有紧张。他认为好的结构并不重要,或者没人关心这些。与其费心谋划每个动作、每句对话、每个细节,还不如在灵感面前大叫,寄希望于幸运。如果他创作的是纯粹的惊悚小说,他这样的看法可以理解的,那样的小说中快节奏的情节胜于一切。但是如果他在创作侦探小说,那么这就是差劲的技能了。
首先,我们可以假定最好的侦探小说要包含三种品性,它们很少会出现在惊悚小说中。即公平的线索、合理的情节架构以及独创性。
独创性?这里我们要展开一场辩论么?
值得注意的是,优秀侦探小说中对于独创性的需求被奇怪的忽视了。也许个中原因是你没有把它变成一种“必须”;你没有把它作为游戏的规则之一。你不能对一个作者说,“听我说,坐下来,你要具有独创性。”也许他还是不会。也许他不想这样。他的兴趣也许放在其他地方,如对抗警方的英雄或者(更乐意读到)对抗英雄的警察。
尽管独创性对于侦探小说不是必要的,但是你会发现哪部杰作都离不开它。独创让品质提升;它是恢宏的;它像闪电,从头照到尾。
X在饭店房间里被刺伤致死,警方——在倒回时钟,或者研究血迹或者任何自加博利奥时代以来的平常诡计——证明了侍者Y是凶手,这样的故事读起来并不最有趣。很好,也许它是部不错的作品;如果我们手头没有更好的就会拿来读。但是要让我们的智慧对抗这行的大师,我们需要更困难的东西。
例如,我们需要A·E·W·梅森《箭屋》中关于不在场证明的漂亮的解释。或者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古墓之谜》中罪犯身份隐藏的方法。或者埃勒里·奎因的《中国橘子之谜》中尸体穿反衣服的原因。或者安东尼·伯克莱《裁判有误》中的讽刺才华,小说中承认杀人的男子试图证明他自己有罪但没有办到。
这些作家(以及其他像他们一样的)是这种游戏中的一流高手、老手、计谋策划者以及善于下饵的人,他们独创性的诡计让游戏很值得玩。
那么,游戏本身是什么?
这是一场欺骗的游戏,作者和读者之间的决斗。“我向你挑战,”读者说,“制造一个我料想不到的解答。”“好的!”当作者发现了某种新的并且合乎规则的肮脏诡计待用时,他会一边说一边吃吃的笑。接下来,他们开始比赛——找出恶棍,找出凶手——读者警惕着每一条丢下的线索,每一句暗示的话语,每一条也许指向凶手的矛盾之处。
实际上,专家老手和新手之间的差异比呈现证据的手法更清晰。当新手希望留下一个线索时,他会显示出一种敏锐的自觉性。在读者的注视下他感觉赤裸裸的。他太害怕被抓到把柄。因此他将线索用力投掷到小说里,然后像个疯子般猛跑,就好像他投掷了一个炸弹。
结果是,那个线索——最多一个或者两个词——一闪而过,迷失在其他六千或者七千单词中。侦探在最后一章的总结就让人痛苦了。
“达格玛·达保狄克的罪行,”侦探宣布道,“整个问题起于我们那天在威姆利公园见到他时,他戴的领带。当然你记得那是条绿色领带么。”
对于诚实的读者来说,他们会回答:“哦,如果记得就见鬼了!”
接着,如果他是尽责的,他会把书翻到前面看看达格玛·达保狄克的领带是不是真的是绿色的。也许他找到这个线索——一块长着青苔的石头上的堇菜般——半遮半掩在第六章哪个阴暗的角落;也许他错失了这页,完全没有发现。不管哪种情况,他都有一种说不清的不满感觉:就算不是欺骗,至少是以口才智胜。
现在,也许可以争辩说——并且有理由的——作者完全是公平的。他没有重复它,或者强调它。因此,如厄尔·德尔·比格斯的《陈查理探案》的整个解答是基于单词“乏味”,或者卡洛琳·威尔斯的《明亮的脸》指证罪犯是基于没有绅士穿晚礼服还戴腕表的论据,这些小说至少在理论上是符合规则的。
但是推理杰作不会构建在“一条”线索或者“一处”事实或者某种单一的矛盾之处。这些方法可能在短篇小说中足够了,但是当应用在长篇小说中就变的奇怪了。那些一分钟谜题是很令人回想的,伴以让人惊讶的照片,还有那些我们在杂志上所熟悉的东西。
“雷纳德·安德里亚,你说,”探长咆哮道,“你九点钟在弗莱明主教酒吧喝了一杯威士忌苏打,但是我们知道酒吧八点半就打烊了。这就是说,雷纳德·安德里亚,这桩谋杀是你犯下的。”
那么,可怜的老雷纳德·安德里亚有点不快了,因为这证明不了任何事情。它只能证明证人说了谎,或者(通常来说)这个老板把威士忌藏在柜台下专给受优待的客人。我们是在处理谋杀案;我们不能把一个人命取决于如此脆弱的证据,即便那是虚构的人物。
优秀的侦探小说——再次强调——不只包含“一条”线索。有一堆线索,各种各样的证据,以巧妙的方式连接在一起,以至于即便是精于此道的读者也会上当;直到惊讶的结局揭开之后,他才突然看到整个构思。
老手知道——就像R·奥斯汀·弗里曼博士很久以前指出的——误导读者完全没有必要。仅仅列出你的证据,读者自己就会迷惑了。因此,老手不会提及他的线索而更多的会这样做:他会强调它们,像在婴儿面前摇摆手表一样摆动它们,在手上反复把玩它们。他不仅会给出物理性的线索,而且给出心理线索和能产生气氛的线索。
没有哪句对话是因为听上去有神秘感才包含进书中的,或者是因为它让人物看上去是罪犯,或者因为作者不知道他的人物有多可恶,或者仅仅是用这些字填补空间。没关系。在向后翻书过程中,读者自己能看到——多么罕见啊!——每个人物在什么时间想什么。
那么结果呢?
这就是为什么这样的小说从头至尾充满了活力,并且在结尾产生爆发力。面罩被去掉了;面具被摘掉。人在这里漫步,没有玩偶,因为作者的描述中有声音有影子,还有贺加斯探长发现的沙发下的钝图钉。他没有忘记研究他的人物,因为他要倒叙描写他们。转动眼睛——当然了!当贝蒂把手放在窗边想稳住自己时,刹那间的犹豫——自然!
每个小细节都会受到它应该产生的效果,如果小说写的直截了当,确实会这样。它在情绪中,在节奏中,一箭中的。而且,当我们自己被某个大师巧妙的一击欺骗时,我们只会向作者致敬,并且带着一种赞赏的诅咒合上书。
好朋友们,这就是侦探小说。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9-11
1经典型:某侦探破了一个无头迷案。
2名侦探柯南式,适用连环杀人:一个黑影,高高举起一把匕首,白光一闪…
3柯南道尔常用:某侦探在屋里与人(助手)闲聊,警察/委托人来找帮忙了…
4暴雪山庄类型案件常用,如《无人生还》:某人受邀前往某山庄/孤岛等。
5主要侦探本身就是警察,如《白夜行》:某警察(侦探)钻过警戒线进入现场

祝你写作成功。

采纳我吧!拜托了!我手机上打得很辛苦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9-11
侦探小说无非就是小说的一个种类。小说无非是对人,对事的描写。

侦探小说可以从一个杀人案现场开始,由一个案件引出中间的人物,包括警察,侦探,嫌疑人等。随着人物的出场,案件逐渐走向深入。
当然相反,也可以从人物开始,从人物生活的一个场景,然后切入案件。比如可以描写一个主人公的生活片段,然后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主人公意外地拉入案件之中。然后随着案件的发展,主人公在侦破方面的才华逐渐展现。

如果小说中有相对独立的章节,也可以打破时间的顺序,将这个片段单用一个章节写在文章的最开始。当做是一个序章引出正文。比如N年前的某一起杀人案件。

虽然小说的开篇往往是决定文章的关键,不过侦探小说最引人入胜的地方往往是高潮处的推理。所以,普通的开篇也无伤大雅。
第3个回答  2011-09-15
大概介绍一下你写的侦探小说地方,假如是校园,在**学校里,怎样怎样的。。。。。自己慢慢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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