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车随变在收费停车场内停车不给钱还很有理和收费员说我家就住在这,单位给我配的车我回家就是在执行公务

如题所述

国家有明文规定,军警车辆是免交过路、过桥和停车费的。国家财政每年给相关部门拨付一定的费用。等于是集中交付。有些个人承包的停车场只为自己利益,见车就收钱,根本不把国家的政策放在眼里。以后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打110报警,停车场收费员这种行为属于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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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13
你可以让他出示有关的手续,据我所知,军车在公干的时候免收过路,过桥和军车在公干的时候免收过路,过桥和车场停车费用。 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军车交不
第2个回答  2011-09-13
在北京,所有的停车场,军车都是免费停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1-06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免收军车通行费和军队生产经营车辆改挂地方车辆号牌问题的通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日期:2009年03月04日 访问次数:
【标  题】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免收军车通行费和军队生产经营车辆改挂地方车辆号牌问题的通知
【分  类】 军事管理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时间】 1997.03.05
【实施时间】 1997.03.05
【发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军委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免收军车
      通行费和军队生产经营车辆改挂地方车辆号牌问题的通知
       (国办发[1997]7号 一九九七年三月五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大军区、省军区、
各军,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武警部队:
  为了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确保军队顺利履行职责、执行任务,经国务院、
中央军委批准,对军车(含武警部队车辆)免收过路过桥等费用,将军队(含武
警部队)生产经营车辆改挂地方车辆号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军车免收过路过桥等费用,确保军队顺利履行职责。 从1997年8
月1日起,各地无论以何种投资方式修建和何种经营方式管理的各种公路、桥梁、
渡口、隧道和各类停车场,对军车免收通行费和停车费。任何收费站、停车场不得
以任何理由对军车收取费用。有条件的收费站要设立有明显标志的军车通道,没有
条件设立军车通道的收费站,要优先保证军车的顺畅通行。军队有关部门要加强对
军车的管理,积极协助地方交通部门维护好收费站的秩序。
  二、军队生产经营车辆改挂地方车辆号牌,纳入地方管理渠道。 改挂号牌的
工作,由军队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组织,从1997年4月1日开始至6月30
日结束。军队对生产经营单位改挂地方号牌的车辆要严格审批,不得借机“搭车”,
违反者将严肃查处。地方在办理车辆改挂手续时,要减少环节、简化手续。鉴于
军队车辆管理方式与地方规定不同,这次改挂手续以军队军以上单位出具的审批件
和原有有关车辆档案作为车辆来历凭证,由公安机关核发民用机动车号牌。改挂的
车辆免征“落户”时各地自行规定的收费。同时,为了支持军队建设,对改挂地方
号牌的车辆每年定额包交8个月养路费。改挂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由总后勤部商公
安部、交通部另行制订。
  三、全军更换新式军车号牌,进一步加强对军车的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
军车的管理,军队要在1997年7月底前完成统一更换新式军车号牌的工作。要
加强领导,严格核发手续,严格控制军车号牌的作用,从严查处违章违纪人员,严
禁使用军车从事营业性运输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支持军队有关部门的
工作,加大对假冒军车、伪造军车号牌等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于严重违反交通、运
输、市政管理法规的军车,要协同军队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各地区、各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认真传达,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以往各地区、
各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内容与此通知相违背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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