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现按《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规定,办理如下交接手续:
(一)移交前业已受理的全部存货核算业务会计凭证,已由移交人填制完毕。
(二)截至交接之日,凡应登记的帐簿,业已登记完了,并在明细帐最后一笔余额之处加盖了移交人印章,以示负责。
(三)对尚未处理材料核算往来帐,已开列出应付购货款明细表和包装物租金明细表,并写出长期挂帐的情况说明
(四)对采购材料经济合同登记簿中已履行合同与未履行的合同,均按顺序逐笔交待清楚。采购合同的印花税,也已全部交纳。
(五)保管期内材料采购人库单和出库单的存根,已装订成册,编号为材字第X册至第X册,共XX册(按月份装订,保存期3年),经点收无误。
(六)本月末各种材料明细帐记载的库存数量、金额,经与总帐、仓库保管帐核对,都完全相符。
(七)印鉴x公司材料采购合同专用章一枚,经点交无误。
(八)移交的帐簿有:
1.材料采购明细帐本
2.应付购货款明细帐本
3.应付包装物料押金明细帐本
4.包装物明细帐本
5.暂估人库明细帐本
6.材料计划价格目录本
(九)移交人对会计核算程序、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材料价格分析计算程序公式和近期的一些优惠政策等,在移交过程中已向交替人作了详细介绍。
(十)交接日期:x年x月x日
(十一)移交后,如发现原经营的会计业务中有违反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等问题,仍由移交人负责。
(十二)本交接书一式四份。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各执一份,送公司档案到存档一份。
移交人:XX(签章)
接管人:XX(签章)
监交人:XX(签章)
总会计师:XX(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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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05
1. 公司以前是会计事务所代理记账。交接时需要交接的物品都有什么?
是不是要有以前月份的会计报表啊?
如果没换事务所跟后任说清楚即可
2. 交接时间点的 现金和银行存款与会计报表(会计账本)相符。
如果不相符怎么办,是不是不能签字啊,应该怎样处理?
肯定要相符才能签字
3. 如果以后发现问题,应该怎样处理,怎样分清责任?
那要看交接清单写得怎么样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9-16
1、本月的已做事项,未作事项
2、自己需要做的所有事情,以及各种方式方法
3、每月的做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