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适用范围如下:
成本法:
1、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权益法:
1、企业持有的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
2、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
权益性投资定义:
权益性投资,是企业筹集资金的一种基本的金融工具。投资者持有某企业的权益性证券,代表在该企业中享有所有者权益,普通股和优先股就是常见的权益性证券。权益性投资形成投资方与被投资方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投资方拥有与股权相对应的表决权。
权益性投资特点:
1、一般没有固定的收回期限和固定的投资收益。
2、投资方只能依法转让出资而不能直接从接受投资企业撤资,风险一般较高。
3、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主要考虑接受投资企业的获利能力,是否能够获得较高的回报以及影响控制被投资企业,是否有利于本企业的长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