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辞职社保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一是保留机关事业身份。要凭辞职文件、人事代理协议、本人身份证前往社保中心办理。退休时可以享受辞职时机关身份等级待遇。
二是转为个人参保。接续参保后,按个人退休计算退休工资,退休时不再享受机关退休待遇。到户口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所办理。
三是企业参保。接续参保后,按企业退休计算退休工资,退休时不再享受机关退休待遇。到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所参保。
四是转为个人后停保。如果参保年限已满15年,可以停止参保。到退休年龄时前往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所办理退休手续。这样退休时不再享受机关退休待遇。

辞职后社保处理流程
1、由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故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辞职后,不好继续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辞职后,可请单位将档案及离职材料送至市人才中心。
3、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市人才中心办理个人代理挂靠手续。
4、可以在市人才中心缴纳医疗及企业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停保影响
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一)基础养老金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不足1年的缴费月数折算为年)发给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本人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确定。计发月数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按照上述规定,如养老保险停交,对基础养老金最后计发具体数额和缴费年限会产生影响。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第一条
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之月起,参加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退休金。
第二条
失业保险关系处理。职工由机关进入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职工由企业、事业单位进入机关工作,原单位及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其失业保障按《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后有关问题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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