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找谁说理去?

我在梅州市科学技术局里面的小区租住老房子,有部分本局干部搬往高档小区就把单位老房用于出租,最近这单位规定,每晚23点准时关大门,他们本单位住户配有侧门锁匙,24小时可自由出入,有汽车者无论多晚都可叫保安开大门.对于我们租户就不同了,租户不得配锁匙,每晚23点后无论有任何理由都不得出入. 如果他们说这样为了安全,为了管理,那纯属是借口,因为23点一到保安就可进房睡觉,侧门小锁对租户有用对盗贼有用吗?围墙能挡盗贼进入吗?电动大门用力一拉就开能挡盗贼把汽车开走吗?我认为这恰恰是小区安全的隐患,是某些人的无知或说是人性的扭曲. 我们付费租住,不是白住,我们每月和他们一样交物业管理费,为什么我们的人身自由要受限制?为什么他们可以无视我们的人格和尊严?我们的合法权益如何能够得到保障?这与(以人为本,创建公平和谐社会)不是背道而驰吗? 我们找谁说理去?

这就叫欺生啊,也不是什么大错,更扯不到和谐社会高度上。找个报纸、电视给曝曝光就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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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7-25
找相关部门啊.
第2个回答  2007-07-25
可以找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