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做了一题目:8岁的小明把家里的股东送给邻居家的小孩,问我效力如何?我说无效,答案却是效力待定!!
效力待定三种情况: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单独实施的行为;2、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
是不是这题目答案错了?它怎么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赠与他人行为效力待定啊?
8岁小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你法盲吧?!
赠与行为正是双方的合意行为,更是不能缺少行为人的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主体资格
知道你有此一问。
不知道民法要大修了么?现在孩子7岁上小学,已经具有足够的认知能力。这只能说1986年的《民法通则》过于滞后了。
再者,《继承法》解释第七条曾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放宽至满6周岁。
以及结合目前的司法实践,你能说现在还能根据25年前的条款来认定民事行为能力么?
能把资料来源链接给我吗?我明明记得老师上课时说除了纯获利行为、买零食、文具等特殊例外情况,其他都是无效的。
追答一看就知道你是个学生,讲话还真不客气。
http://www.chinanews.com/2002-12-25/26/257082.html
具体的你可以自己百度,还有不明白的QQ我。我一般用手机上百度,看不到你追问的。
算了,我就当他拿父母的古董送人,按照无权处分算他是效力待定了;
那要是这种情况:别人赠送给小明一个古董,小明取得了该物权,然后小明再把古董送人,这该是无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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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说了,省政法干警居然考到了这题,几乎是原题,哈哈,我义无反顾的选择无效!答案也是无效!